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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關於醫療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為全面加強全縣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規範執業行為,淨化醫療市場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2016年全縣醫療機構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一、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分戶檔案。

  二、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

  全面開展執業資格的監督檢查,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到期未換、未年審的嚴厲查處,屢教不改的堅決予以取締;嚴查醫療機構超範圍執業及異地執業行為;對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未執業又沒有在縣衛生局辦理歇業登記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收回或登出該《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資質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是否在執業醫師(護師)的帶領下從事一切醫療工作,各種醫療、護理記錄單上是否有帶領的執業醫師(護師)的.親筆簽名。

  三、繼續加強對各醫療機構各項醫療收費、藥品價格執行,進藥渠道、主要收費專案公示、國家基藥執行情況、診療規範等的監督檢查。

  四、重點加強對個體診所從業範圍和個體醫生資格的監督檢查。

  堅決打擊非法行醫、巫醫、遊醫、坐堂行醫行為,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五、繼續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活動整治,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鑑定及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等違法行為。加強產前診斷、終止妊娠技術和助產技術等執業資格的監督檢查。

  六、繼續開展臨床用血的監督檢查,堅決打擊醫療機構自採自供血液的違法犯罪活動,規範醫療機構應急用血行為。

  七、繼續開展違法虛假醫療廣告的監管,淨化醫療廣告市場。

  八、加大醫療衛生監督宣傳力度,做好資訊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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