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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考前注意事項

關於自學考試考前注意事項

  ▲熟悉考點學校地址及行程路線

  考前,考生應到助學單位或報名地點領取考試考點考場資訊通知條,或登入瀋陽(www.syzsks.com),查詢本次考試科目、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並在考前一天(10月23日)到本人參加考試的考點學校詳細瞭解考點學校所在地點、考場位置(不得進入考場)、行車路線、乘車時間等情況,避免當天走錯考點考場、耽誤考試時間。

  ▲帶齊所需證件及考試用品

  考生須攜帶准考證參加考試。考前,考生如丟失準考證,請提前到報名所在的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臨時准考證。使用臨時准考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同時攜帶居民身份證。

  考生參加考試時攜帶藍色或黑色碳素筆、鋼筆、圓珠筆等考試用具。答題時,不得同時使用兩種顏色的筆或兩種筆跡作答。除“高等數學”科目外,有計算要求的科目可以使用不帶程式儲存功能和資訊儲存功能的計算器。

  ▲要自覺接受考前安全檢查

  考生應在每科目開考前30分鐘直接到所在考場門口外,有秩序地排好隊,主動接受監考教師使用手柄式金屬探測器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後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安檢時發現可疑物品時,考生應主動向老師出示或說明。考生如拒不配合進行安檢、拒不出示可疑物品,而耽誤考試時間,將由考生本人負責。考前20分鐘,接受指紋採集。指紋採集後,考生不得離開考場。

  ▲掌握好時間,不要遲到早退

  考生要掌握好各科開考時間(准考證上已註明)和考前接受安全檢查時間,自考資訊《瀋陽09年10月自學考試考前注意事項》。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可以交卷出場。

  ▲要誠信考試,不要違紀作弊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誠信應考。考生不得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耳麥、錄放音機、電子詞典、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書籍等物品進入考場,不得穿著國家機關統一發放的制服參加考試,儘量不穿著有金屬的衣物和佩帶金屬飾品。

  為了保護最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遼寧省統一規定,我市將加大監考、監察和查處工作力度:使用電子監控系統對考點、考場進行省、市、區、校四級聯網監控,並全程錄影,考試結束後,省、市、區招考部門將對監控錄影進行回放審查,如發現考生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考試期間,將對所有考場使用行動通訊信,對考場內的'手機、對講機等移動通訊裝置的訊號進行電子遮蔽,堅決杜絕利用無線通訊裝置進行作弊行為。考生如違反考試有關規定,招考部門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考試一號通”應急特服電話要記牢

  考試期間,如遇找不到考點學校、記不清考試時間、不清楚某種物品是否屬於不允許帶入考場的規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試應急求助事件,可速撥打我市“考試一號通”電話96789,市招考辦的工作人員將直接為您提供應急服務。

  ▲考點外部環境將被嚴管

  全市各考點學校將組織專門人員,與公安部門聯動,堅持考點周邊環境的巡查制度,對考點學校外考試環境進行重點檢查,嚴防考場外利用通訊裝置作弊干擾考點內考試秩序的行為。

  ▲監督投訴渠道便捷暢通

  考試期間,市、區招考委將選派巡視員、監察員對考試進行巡查,市招生考試聯絡員也將對考試進行“飛行檢查”。

  此外,全市各考點、考場內統一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市招考辦專門設立考風考紀監督舉報電話:22700621,瀋陽同時開通“招考工作投訴信箱”(和“招考工作監督投訴”專欄,考生可透過上述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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