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考試> 中等教育完全國中化學課程及化學考試標準述評論文

中等教育完全國中化學課程及化學考試標準述評論文

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及化學考試標準述評論文

  摘要:德國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開設的各科課程與大學入學資格考試緊密相關,因為學生各科學習成績與大學入學資格考試成績的總和決定其能否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化學課程在平時學習和大學入學資格考試中都十分重要。這裡首先分別對德國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和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化學考試標準進行了概述和梳理,然後著眼我國高中化學新課程改革的基本思路,就其各自的特點進行分析和總結。

  關鍵詞:中等教育 資格考試 化學課程

  德國後期中等教育(第11至13學年)(相當於我國高中教育)分為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普通教育由完全中學承擔,並根據學生的興趣、關心、能力、適應性以及將來的去向進行教學。在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最後兩學年,學生須選擇學習兩類科目,即基礎科目(由基礎性課程構成的學科科目)和達成科目(由較難的專業性課程構成的學科科目)。根據這兩類科目和完全中學學業結束時進行的大學入學資格考試(abitur)的總成績,決定學生能否獲取大學入學資格。2003年,德國巴登-符騰堡州頒佈了新的化學課程標準,並已於2004年秋開始實施。

  下面以該州為例,對德國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目標和內容,以及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化學考試標準進行概述和梳理,並分析和總結兩者的特點。

  1、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目標和內容

  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目標與前期一樣,都力圖從人格形成和一般教育的立場來揭示化學課程的教育意義,即旨在透過精確地解釋物質世界,幫助學生形成邏輯思維能力,養成關注並考慮生態環境的意識和行動能力,以及瞭解可持續發展相關知識等。wWw.133229.COm德國巴登-符騰堡州新課程標準對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基礎科目和達成科目的化學課程內容分別作了規定。

  1.1 基礎科目化學課程內容

  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基礎科目化學課程內容歸納於表1。

  1.2 達成科目化學課程內容

  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達成科目化學課程內容歸納於表2.

  1.3 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的特點

  (1)課程內容寬泛。基礎科目里納入了化學平衡、電化學、高分子化合物等知識。就這3個領域,達成科目納入了基礎科目中所沒有的、更加高深的知識,以及芳香族化合物和與物理化學相關的化學能。

  (2)課程內容偏深。例如,物理化學中的焓和亥姆霍茲方程;化學平衡中的酸鹼質子理論和緩衝溶液;電化學中的氧化數、標準電極等。

  (3)與生物學科聯絡密切。例如,基礎科目中的“生物分子”單元和達成科目中的“天然物”單元。這2個單元旨在從化學觀點看待生命現象以及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核酸等化學物質在生物體中的功能。

  (4)與日常生活聯絡緊密。例如,與化學相關的健康問題;對健康有危害的物質;日常生活中芳香族和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應用與意義等。

  (5)注重科學實驗和科學方法。例如,用簡單實驗方法鑑別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進行加聚反應和縮聚反應的合成實驗;設計、實行與評價熱量測定;設計、實施酸鹼滴定實驗測定濃度等,都貫徹了科學實驗和科學方法的學習。

  (6)滲透sts教育。例如,大量應用高分子化合物的利弊;燃料電池在未來能量供應中的'意義;物質再利用;可持續觀點納入高分子化合物的合成與應用等。這些內容都是與化學相關的社會問題,體現了工業與技術的發展,是公民應具有的科學素養。

  (7)注重價值觀的培養。例如,課程內容中多處讓學生自己討論物質、反應原理等的價值和意義,旨在使學生形成正確科學價值觀。

  2、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化學考試標準

  德國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化學考試標準(以下簡稱“考試標準”)揭示和規定了考生應具有的能力以及試題的內容、範圍和程度等。無疑,瞭解這個考試標準將有助於我們深入把握後期中等教育完全中學化學課程的學習目標、內容、範圍和水平。

  2.1 化學考試標準對能力的要求

  能力ⅰ:專業知識(使用化學知識);

  能力ⅱ:專業知識(利用化學的認識方法);

  能力ⅲ:交流(在化學中進行交流和關於化學的交流);

  能力ⅳ:反思(與化學知識相關事物)。

  2.2 化學考試標準對試題內容、範圍和程度的規定

  (1)試題內容、範圍

  物質結構特徵;化學反應;實驗活動方法;生活世界和社會。

  (2)試題程度

  要求ⅰ:與學過的內容相關聯,再現知識、活動技能與方法。

  要求ⅱ:與已掌握知識相關聯,選擇與整理內容。即在新狀況中應用已學知識。

  要求ⅲ:在全新情況下,有意識地主動選擇和運用已學過的方法。

  2.3 化學考試標準的特點

  (1)能力的要求逐步深化。由使用專業知識,加深到利用認識論,再到交流和反思。考試標準注重從實證、邏輯和批判角度看待事物的方法,要求收集、整理、傳達化學資訊的交流能力;還要求在生活、社會與技術關係中以及可持續性想法中思考化學意義和價值的反思能力;並把交流、反思與化學知識方法一樣作為主要能力,揭示其中內涵,意義深遠。

  (2)試題內容範圍全面。從物質結構特徵、化學反應、實驗活動方法、生活世界和社會4個維度選擇試題,涵蓋基礎科目和達成科目的課程內容。

  (3)試題程度漸深。由要求已有知識再現,到對已學知識的再構成,再到已學知識的應用。試卷編制過程適當分配各要求中問題,從整體看,試題難易適中。

  (4)試題形式靈活多樣。既有文獻資料解讀,又有實驗解答;既有專業術語問題,又有變化和反應的理由等理性問題;還強烈要求將已有知識整合後觀察和解決所設定問題的能力。

  在後期中等教育階段,完全中學主要是為了向高等學府輸送人才。因此,其課程內容設定與大學入學考試緊密相關。要獲取大學入學資格,不僅需要後期中等教育學業結束時進行的大學入學資格考試的成績,而且平時的學習成績也很重要;不僅需要重點學習特定科目的成績,而且其他學習科目的成績也很重要。另外,德國大學入學資格考試的實施由各州進行,部分州實施統一考試,不過大多數州的最終考試是由各個學校實施的。因此,試題因州或學校而異,但都依據上述化學考試標準出題,故試題的內容、範圍、程度沒有明顯的差異。

【中等教育完全國中化學課程及化學考試標準述評論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