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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成本管理》第三章知識點精講

《財務成本管理》第三章知識點精講

  學習註冊會計師《財務成本管理》第三章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關於外部融資額的計算原理

  教材73頁寫到“根據預計經營資產總量,減去已有的經營資產、自發增長的經營負債、可動用的金融資產和內部提供的利潤留存便可得出外部融資需求”。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外部融資額=預計經營資產-已有的經營資產-自發增長的經營負債-可動用的金融資產-預計的利潤留存。

  下面從原理上解釋一下:

  (1)預計經營資產-已有的經營資產=預計增加的經營資產

  (2)自發增長的經營負債=預計增加的經營負債

  (3)可動用的金融資產=現有的金融資產-至少要保留的金融資產

  =預計減少的金融資產

  =-預計增加的金融資產

  (4)預計的利潤留存=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

  透過上述分析可知:

  外部融資額

  =預計增加的經營資產-預計增加的經營負債-(-預計增加的金融資產)-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

  =預計增加的經營資產-預計增加的經營負債+預計增加的金融資產-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

  =(預計增加的經營資產+預計增加的金融資產)-預計增加的經營負債-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

  =預計增加的資產-預計增加的經營負債-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

  這就是外部融資額的計算原理,用文字表述為:

  資產是資金的佔用,資產的增加導致資金需求增加;負債和股東權益是資金的來源,經營負債的增加和留存收益的增加可以提供一部分資金,剩餘的資金需要透過外部融資解決。

  二、關於內含增長率的計算原理

  內含增長率是指外部融資額等於0的情況下,企業能夠達到的增長率水平。教材中在介紹內含增長率時,沒有提到可供動用的金融資產,如果存在可供動用的金融資產,也應該會計算內含增長率。

  三、關於可持續增長

  (一)可持續增長率概念的理解

  可持續增長率是指不增發新股、不改變經營效率(不改變銷售淨利率和資產週轉率)和財務政策(不改變負債/權益比和利潤留存率)時,其銷售所能達到的最大增長率。

  解讀:

  (1)其中的“不增發新股”包含兩個意思,一是不發行新股,二是不回購股票;

  (2)“不改變銷售淨利率”意味著銷售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

  (3)“不改變資產週轉率”意味著資產增長率=銷售增長率;

  (4)“不改變負債/權益比”意味著資產增長率=負債增長率=股東權益增長率;

  (5)“不改變利潤留存率”意味著股利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

  (6)如果下期同時滿足上述五個條件,則下期的銷售增長率=本期的可持續增長率。

  (二)關於可持續增長率的計算公式

  教材中給出了兩個計算公式,一個是按照期初股東權益計算的,是根據“股東權益增長率”計算的;另一個是按照期末股東權益計算的。這裡面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1.這兩個公式並不是永遠等價的,只有在“不增發新股”的情況下,才等價。

  推導說明如下:

  可持續增長率

  =(銷售淨利率×資產週轉率×權益乘數×收益留存)/(1-銷售淨利率×資產週轉率×權益乘數×收益留存率)

  =權益淨利率×收益留存率/(1-權益淨利率×收益留存率)

  =本期收益留存/(期末股東權益-本期收益留存)

  在“不增發新股”的情況下,本期收益留存=本期股東權益增加,期末股東權益-本期收益留存=期初股東權益,可持續增長率=本期股東權益增加/期初股東權益=股東權益增長率,此時,按照期末股東權益計算的可持續增長率=按照期初股東權益計算的可持續增長率。

  2.在“增發新股”的情況下,根據往年考題答案以及往年教材例題可知,應該根據期末股東權益計算可持續增長率。

  3.關於根據期末股東權益計算可持續增長率的公式,教材中給出了推導過程,在推導過程中有一些假設條件。推導過程表明,根據期末股東權益計算可持續增長率時,需要滿足一些假設條件(總資產週轉次數不變、不增發新股或回購股票、資本結構不變),但是,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的,以表3-3的資料為例,20×3年的“期末權益乘數”發生了變化(即資本結構發生了變化),由20×2年的1.1818變為1.56,但是,仍然是按照這個公式計算的可持續增長率。實際上,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這個公式計算可持續增長率。另外,“可持續增長率=本期收益留存/(期末股東權益-本期收益留存)”是這個公式的簡化形式,考試時可以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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