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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小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是最重要的,擁有安全,才能擁有生命。從此以後,我每天每時每刻都注意安全。相關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內容,一起來看看!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咖、歌廳、遊戲室、錄影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滋事、打架鬥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路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夥到河裡、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腳踏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儲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13年7月5日。

  學校負責人:             班主任老師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教育局

  **實驗學校

  20XX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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