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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理論經驗:把我們的需要告訴孩子

育兒理論經驗:把我們的需要告訴孩子

  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兩個小孩。她經常因為覺得對孩子沒有耐心而沮喪。後來,她決定以孩子們能接受的方式讓孩子瞭解自己的狀態。

  她開始是這樣說的:“我現在的耐心和西瓜一樣大。”過了一會,“我現在的耐心和葡萄一樣大。”到最後,她會宣佈:“現在,我的耐心只有豌豆那麼大了。我們最好在它爆發之前停止。”

  她知道孩子們把她的話當真了。有一天晚上,兒子對她說:“媽媽,你現在的耐心是多大?可不可以給我們講個故事?”

  在我們心情不佳的時候,可能什麼事也不願意做,不願意和孩子說話,對任何事都缺乏耐心。很多父母此時還在努力讓自己扮演一個耐心的家長,但是往往事與願違,最後把自己的狀態搞得更加差,情緒爆發,讓孩子感到委屈。

  事實上,每時每刻都對孩子保持耐心,對於普通人簡直是不可能的,與其忍不住了向孩子發脾氣,不妨如實告訴孩子自己的需要。孩子無法接受媽媽小題大做的遷怒,但一定可以理解媽媽需要安靜和關心,他們會調整自己來適應當前特殊狀態下的媽媽。

  而最簡單也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如實地把我們的需要告訴孩子,請相信孩子是非常通情達理的,孩子做錯事不是他們不講道理,而是他們遵循的道理不對,這種情況,我們需要做的不是訓斥、禁止,而是瞭解和糾正孩子的“道理”。

  情境:

  孩子正在和他的同學通電話,已經很長時間了,看樣子孩子聊得很開心,但是你有個電話要回,已經等了孩子一會兒了,可他就是不掛。這時候,媽媽可能有兩種做法:

  做法A 怎麼聊起來沒完了!打電話不花錢的呀!馬上把電話掛了!我要用電話!

  做法B 孩子,我現在要打個電話。

  顯然,我們提倡的是做法B。做法A中,“怎麼聊起來沒完了!”是一個不當的指責,因為誰都會難免煲一下電話粥,小孩子更是這樣,只要不是習慣性天天如此就沒什麼;“打電話不花錢的呀!”有點不公正,因為媽媽馬上也要打電話,孩子會自然的反應“為什麼不讓我打,你卻打?”“馬上把電話掛了!”是一種命令的語氣。這樣對待孩子的父母,往往是因為他們小時候曾被父母這樣對待。我們這樣做,實際上又把這種模式傳遞給了孩子。我曾經親眼看到一個男孩子對一個比他弱小的孩子說:我爸爸是我的皇帝,我就是你的皇帝,你就是我的臣民。這種關係上的暴力、情緒上的暴力,雖然有可能暫時讓孩子順從,卻給孩子示範了暴力、蠻橫的人際模式。長此以往,不僅會導致親子之間的對立和衝突,更會破壞孩子的公正心,妨礙孩子民主意識、協商能力的發展,以及滋生孩子的暴力傾向,從而影響孩子的人際交往和個人成功。

  如實的`說出自己的感受

  除了一些具體需要外,其實情緒上被瞭解和體諒的需要,也是很客觀。

  情境:

  孩子洗完澡後,把溼溼的浴巾扔到你床上,換好衣服就去玩了。你看到浴巾已經把床弄溼了。這時候,你會對孩子怎麼做呢?

  做法A 怎麼搞的你!床被你弄得這麼溼,你想讓我睡到地上去嗎?太不像話了!

  做法B 我的床被弄溼了,這讓我很生氣!

  孩子的行為的確給大人帶來了麻煩,我想很多父母朋友都會採取做法A來表達自己的憤怒,這樣做沒什麼不對,但是效果卻不如做法B好。兩者都表達了憤怒,但是前者帶有指責性和攻擊性,後者只是如實地表達了自己的感受。太強的指責色彩,即便孩子做錯了,也很容易激起他的自我保護和辯白,比如他可能會說:我又不是故意的,幹嘛發那麼大的火。事實證明,不帶攻擊性的表達憤怒是最容易被孩子接受並獲得積極回應的。當然,對於這件事情,我們除了讓孩子瞭解他做得不妥外,還應該要求用自己的行為來彌補,除了把浴巾拿開外,還要把床上弄溼的東西換掉,如果孩子太小,自己不能獨立完成,我們可以幫忙,但一定要孩子參與,因為這是他的責任,他要承擔。

  有一個經驗就是,當我們用“你”開頭的時候難免就會陷入指責,而用“我”開頭的時候,則更容易客觀地表達自己的感受。採用不同的人稱表達出的含義大有不同,比如當你在和客人說一件重要的事情的時候,孩子突然過來喊你,你可以說“別打擾我,媽媽正在說事情!”,也可以說“我不喜歡別人打斷我”或者“說話被打斷,會讓我很生氣”。前者雖然沒有出現“你”字,但實際上還是用第二人稱,明顯就帶有指責色彩。後者同樣表達了自己感受,卻沒有指責色彩。這是一個簡單而神奇的經驗,我們不妨在生活多加觀察和運用。

  明確說出自己的期望

  說出自己的期望,有時候是對孩子的提醒,比如我們對孩子說“我希望別人進我的房間前徵得我的同意”,實際上是提示了孩子要敲門;再比如我們對孩子說“希望我想看我的書的時候能在原來的地方找到”,實際上提醒了孩子看完書後放回原處。

  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就是,更多地避免了衝突和對立。有些孩子對家長的反對意見非常敏感。他們可能承受不了,諸如“我生氣了”或者“那樣做,我不高興”的表達。他們可能會反過來回答你:“那好,我也生你的氣。”這時候,明確地說出自己的期望是一種最可取的做法,比如:“我希望你能善待小動物。”顯然比“你揪貓尾巴,讓我很生氣”更容易被孩子接受。

  真實自然很重要

  一位媽媽講過這樣一個小經驗:

  記得第一次在家裡運用溝通技巧的時候,讓我很驚訝。那天,我開完會回到家,在門廳裡被我女兒的溜冰鞋絆了一下,我溫和地對女兒說:“溜冰鞋應該放在鞋櫃裡。”我自認為做得很好。但女兒面無表情地看著我,接著就回自己房間讀書去了。我當時真想揍她。

  於是,我從中學到,真實很重要。我生氣的時候還裝出很有耐心的樣子,會適得其反。我不僅沒有誠實地和她溝通,而且也顯得很不真實。我還是會在以後把氣撒在孩子身上的。倒不如,我大吼“溜冰鞋是應該放在鞋櫃裡”,那樣的話可能會引起女兒的注意。

  的確,無論面對孩子還是別人,真實自然都很重要。任何“尊重、平等、民主”的姿態都不應該是刻意而來,如果刻意,那麼說明自己內心還不是這麼想的,只是覺得自己原來的做法可能不好,這種內外的不一致,其實很難維持,且容易被孩子看穿。

  “能夠怎樣”永遠比“應該怎樣”重要,科學的觀念、高明的技巧也可以成為一些不善學習的人的枷鎖,就好比邯鄲學步。在我們沒有真正地吸收精髓,從內部改變自己之前,按照想當然的“應該”來要求自己,就是“未受其益,先受其害”。

  順便說一句,應對自己負面情緒的方法不是剋制,而是尋找負面情緒的來源,讓它不再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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