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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像檔案的整理方法條例

聲像檔案的整理方法條例

  第一條聲像檔案的整理,包括分類、組合、排列和編目,使其系統起來,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二條聲像檔案的整理由攝錄人員負責,檔案部門協助。

  第三條分類、編號

  1.照片檔案按年代、問題分類。同屬一類的照片按時間順序編號,同時填寫其底片號。底片在全宗內編流水號。格式:全宗號-流水號。

  2.錄音帶、錄影帶、攝像帶按年代-問題分類,按內容編號。同一內容分錄幾盤的.應視為一個案卷,編一個案卷號,然後每盤再依次編排序號。

  3.編注與其他載體檔案相聯絡的參照號。格式為(檔案形態)檔號/(檔案形態)檔號。

  第四條保管期限:應視其內容的重要程度、時間、名稱、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劃定保管期限。

  第五條文字說明的編寫

  1.文字說明基本內容包括事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作者(攝製者)等。

  2.編寫文字說明的要求:

  (1)準確揭示檔案材料的內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資訊,標註專案正確齊全;

  (2)照片的自然張(內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張)編寫文字說明。錄音帶、錄影帶、報像帶按案卷編寫文字說明。一組聲像資料聯絡密切的應加文字說明:

  (3)文字簡潔、語言通順;

  (4)時間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六條編制格式

  1.照片編制採用橫寫格式。其格式為照片/底片號-文字說明-參見號-攝製時間-攝製者。

  2.錄音帶、錄影帶、攝像帶的編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標註頁。按要求逐項填寫。

  第七條案卷要求

  1.將具有共同主題內容的若干份聲像資料組成案卷,集中編放。

  2.卷內目錄:

  照片、底片以自然張為單元填寫卷內目錄;

  錄音、錄影帶、攝像帶以盒為單元填寫卷內目錄。

  3.卷內備考表,用於說明卷內聲像材料的整理、變動情況。

  第八條編目

  聲像檔案的著錄依照GB3792.5-85《檔案、著錄規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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