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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生意的合同

合夥做生意的合同範本三篇

  想要合夥做生意,一定要先簽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做生意的合同範本三篇,歡迎閱讀!

  篇一:合夥開店合同範本合夥合同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 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汽配店,總投資為 萬元,

  甲:姓名: 出資金額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姓名: 出資金額 元,佔投資總額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合夥合同

  第二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權;④____________。

  合夥合同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

  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 合夥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 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篇二:合夥做生意協議書

  合夥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三:合夥做生意協議書格式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乙方:______ __,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乙方:_____ ___,身份證號碼: ; 住址: 。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燈飾加工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燈飾加工行業,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經營專案為燈飾類加工、銷售等等。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 雷灼宏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正(小寫:¥100,000.00元),匯入合夥人指定帳戶,開戶銀行: 帳號戶名:,帳號 ,佔25%股份。

  2.乙方_____ 、 _ 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叄拾萬元正(小寫:¥300,000.00元),佔75%股份。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15年 08月 18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小寫:¥4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工資分配、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夥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著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夥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 元盈餘分配款項。

  2.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20%,乙方分配80%。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可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本合夥協議, 並共同簽署新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 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合夥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夥經營中支配;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甲方自願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夥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夥人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以合夥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 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台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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