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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宣告明年起社保卡不用原籍證明即可異地辦業務

人社部宣告明年起社保卡不用原籍證明即可異地辦業務

  《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近日釋出。人社部透露,將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提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結算、異地領取待遇資格認證等異地業務的經辦效率,方便參保人就近辦事,避免“墊資”“跑腿”情況出現。

  《意見》提出,今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凡沒有法律法規或規章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予以取消;可透過部門內部、系統內部或與其他部門資訊共享獲取相關資訊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可透過社會保障卡獲取基礎資訊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或填寫有關表格。《意見》特別指出,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按規定申請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區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今後逐步取消異地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蓋章手續;取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將失業人員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手續;對已辦理“三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的參保單位,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申領、變更、登出、驗證等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公共服務將進一步簡化。《意見》明確,要嚴格落實取消收取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的規定,不得將參加社會保險、職稱評審等業務與檔案保管相掛鉤,杜絕以檔案為載體的捆綁收費、隱形收費行為。要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2016年基本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2017年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行政審批,完善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分級管理制度。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換證週期規定,依參保單位需求隨時辦理,完善和簡化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方式。

  人社部同時強調,要推進公共服務事項的資料開放、資訊共享、校驗核對,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迴圈證明”等現象。有效提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等異地業務的經辦效率。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2017年實現社會保障卡跨地區、跨業務直接辦理個人的各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開放向其他公共服務領域的整合應用,基本實現全國社會保障一卡通,2020年實現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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