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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6廣州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廣州2016企業新增退休養老金上調 廣州養老金倒掛原因: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又增加了!養老待遇年年變好當然是好事,但由於增加幅度高於自然增長幅度,也造成了部分晚退休人員的待遇比早退休的還低。

昨天,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兩份通知,擬解決廣州市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企業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的問題。兩份通知將惠及廣州市三年新增退休人員18.06萬人,廣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每年新增8.63億元進行支付。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於本月27日發放到位。

【調整原因】

養老金倒掛

部分晚退休人員待遇偏低

據介紹,從2006年起,國家和省連續多年大幅度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使得每年的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都高於養老金計發自然增長的幅度,造成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早退休,待遇相對偏高;晚退休,待遇相對偏低”的現象,形成了養老金的倒掛問題。

經分析測算,倒掛情況各不相同。一般來說,繳費年限比較短(25年以下)的群體,倒掛情況明顯;繳費年限比較長(35年及以上)的群體,倒掛情況則不明顯,個別人甚至不存在倒掛現象。此外,由於退休時間點和退休時年齡不同,個體之間的倒掛情況也各不相同。

從2009年到2014年,廣州市陸續出臺檔案基本解決了2006年至2013年6月間增加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為使相同繳費年限、相同繳費水平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基本一致,昨天,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兩份通知檔案,擬解決了廣州市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企業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

【調整物件】

三年內企業新退休人員

總數約為18.06萬人

廣州市人社局介紹,這次解決問題面對的物件,分為兩類:第一類是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新申領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第二類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申領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分成兩類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類人群,此前已對該部分退休人員加發了待遇(535元/月,市8號文待遇),已初步解決了其養老金倒掛問題,此次要進行政策銜接,將加發金額與原待遇(535元/月)進行對比,其中此次加發金額高的,高出部分予以補發;此次計算低於535元的,則高出部分轉化為地方保留津貼予以固化,維持其原來的待遇標準。而第二類人群,在退休時未再加發待遇(535元/月),但其仍存在養老金倒掛問題,因此第二類人群將採取直接加發待遇的方式解決問題。

【調整方法】

養老金一次性補發

有人待遇提高有人不變

本次調整待遇採用定額乘係數的方法。其中係數根據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及申領養老金時間確定,三個社保年度的係數也不同,要對照相應表格查詢。

調整後,加發金額從企業退休人員首次領取養老金之月起發放,並一次性補發到退休人員養老金賬戶。據悉,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含補發額)將在本月27日發放至退休人員的存摺上。

廣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人均至少增加188元/月

廣州全市88萬企業退休人員翹首盼望已久的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爐了。記者昨日從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獲悉,在定額髮放35元之後,廣州退休工人還可獲得4 .8%的定比加發部分。“目前廣州市退休工人平均養老金水平為3200元,在此輪調整後,將達到3388元的較高水平”,相關養老保險專家表示。

根據廣東省的統一方案,今年的退休工人養老金普調將從1月1日開始計算加發,並在本月發放到位。

據悉,今年廣東調整基本養老金有兩個特點,這是近年來首次降低調整比例,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

其中,對於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以2014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之月發放。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不執行這次調整。調整比例按2015年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

算一算

先普調35元

再看繳費年限

根據全省統一方案,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將採取定額+定比調整的模式完成。

首先是定額加發。但凡在2016年1月1日之前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到此輪養老金普調帶來的紅利。也就是不論其去年核定的養老金待遇是多少,此次調整後首先加35元/每月。此後,進入到加發定比部分的階段。去年核定的退休金待遇 4.8%,就是這部分的加發待遇。2015年廣州市88萬退休職工的人均退休待遇為3200元每月。在經歷了此輪調整後,人均待遇將達到3388元,人均每月至少增加188元。

舉例:一名退休工人2015年核定的退休待遇是3300元,調整後,定額+定比部分的'養老金調整額度分別為35+3300 4.8%=193.4元。

高齡、繳費年限長

待遇有額外增加

除上述調整方案外,2016年廣東省養老保險調整方案還對超過75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和參加養老保險時間長的退休人員進行了較大比例的傾斜。

調整方案明確,對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加發1元。

年齡超過75歲的退休長者,還可以享受每月100元、一年1200元的一次性待遇提升。對今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此外,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舉例:假設退休職工60歲退休後的繳費年限或視同繳費年限達到40年,調整後的退休待遇還可額外再加40-15=25元。假設其2015年的核定退休待遇是3300元,在定額+定比調整加發了188元后,還可以額外地獲得25元每月的加發,調整後加發部分將達到188+25=213元。

如果超過75歲的高齡退休長者,調整之後,再額外增加100元/月,1200元/年,這部分加發金額一次性發放。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今年的調整計劃對於高齡長者的加發額度可達到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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