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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安全認識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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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廠安全認識心得體會

  安全生產關鍵在作風,著力點在基層,危險點就在生產現場。要強化安全生產“始於現場、終於現場”意識,眼睛盯住現場,功夫下在一線。安全生產從國家電網公司直至基層供電所都十分重視,這對控制和減少各種事故發生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在有一種傾向,一般大型施工的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都能夠到位,現場習慣性違章相對來說很少。但作為小型施工,往往重視程度不夠,根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發生頻率比較高的還是在小型施工中,這是“抓大放小的”弊病,特別要引進各級領導和施工人員的高度重視。

  這就應驗了一句俗話:“陰溝的翻船”,這就要求我們正視小型施工現場,對小型施工工作也必須在計劃之列,不草率從事,不倉促上馬。因此,這就要求要擺正大現場與小現場的關係,不能“抓大放小的”必須齊抓共管,一樣對待。

  所謂小型施工,即為供電企業施工中的一些小型工程,由於工程量小、施工難度不大、人員結構簡單。針對歷次安全檢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有:

  (1)對小型作業現場的人身安全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作風渙散,麻痺大意,客觀上增大了工作的隨意性。

  (2)對小型現場準備工作不充分,各種措施簡化,不能按正常程式進行,隨機應變,形式上的口頭宣讀工作票,不帶領工作人員到現場交待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的交待或接受不清楚,草率行為。

  (3)對小型現場工作中的習慣性違章履禁不止,對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不到位,流於形式、技術管理措施執行不認真,得過且過;怕麻煩、圖省事,過分輕視小現場。

  (4)小型施工專案點多面廣,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時承建10餘個小專案,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機制僵化,不能適應市場多變的狀況和小型工程的特點。管理方法和手段陳舊,不能與之配套,規章制度也不能及時出新。

  (5)小型工程安全經費嚴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型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單位獲益很少,舉步維艱;二是對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施工單位經費不足,安全物資匱乏,必然導致施工現場安全設施不足,安全隱患迭出。

  (6)小型施工技術管理存在漏洞,技術措施的編審交底、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的執行以及如何明確相關的責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

  剖析當前小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其根本原因是必須著力解決和提高人員安全思想意識,要從公司系統上下,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班組長、安全員、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等人的結構來逐一解剖,幫助他們找出根結。對症下藥,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防範。在系統基層單位(特別是農電隊伍)我們的.有些基層負責人以及供電所所長不注意小節,平時又疏於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的研讀,現場監督缺乏針對性和敏感性,對一些小型現場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安全隱患、違章現象熟視無睹,視而不見或見而不警,思想上有輕視小型施工現場的想法,有時自己到現場巡視和檢查工作也不能做好表率。甚至還會為某些違章行為解釋辯護,其消極影響可想而知。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基層班組長、專職、工作負責人在小型施工安全生產上安全意識不強,怕麻煩,圖省事,很多工作是憑經驗,憑主觀意識去辦事。小型現場工作中,遇到習慣性違章,有一種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總認為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人。有些甚至忽視、漠視最基本上規程制度的執行。更為嚴重的是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此,說輕點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識,說重了就是沒有起碼的責任心和職業素質。最後來說說我們的一線員工隊伍、對小型施工根本不當回事,存在安全責任不強,平時學習規程和事故通報是左耳進,右耳出,實際工作中,規程制度措施形同虛設,根本不按照施工程式來實施,憑經驗主義,甚至認為各種規程、規定,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對小型施工來說都是多此一舉;總認為“小河溝裡難翻船,不必事事講安全”不能做到關心施工安全,相互監督規程實施的作用;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思想,根本談不上什麼責任心,其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普通低下。對於各種違章現象習以為常、不以為然,不知道“常在河邊站,遲早要溼鞋”的道理。長此以往,久而久之,有朝一日,大禍臨頭,將悔之晚矣。我們的安全督查隊伍存在老好人主義的現象,總認為小型施工不會出什麼大事,對小型施工現場不能做到也難以做到百分之百的督查到位,對現場發現的一些違章現象,未動真格進行處理。

  綜上分析要想抓好小型施工的安全,築牢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正確引導我們的員工愛崗敬業、忠誠守責、樂於奉獻的精神,只有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真正得到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小型施工現場的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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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電力生產中,生產者實現“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觀念轉變,是安全思想由強制性到自覺性的一次質的飛躍。

  但是,要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轉變依然是不夠的,還必須由“我要安全”轉變到“我會安全”,才能夠從事故源頭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而生產安全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般而言,電力生產事故有三類:一是“天災”,如雷電、大風、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發性。二是線路、裝置、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隱蔽性。三是“人禍”,人為地違法、違規、違章,有其盲目性。且佔所有事故中的絕大部分。而“人禍”又可分為三種表現形式:其一是對規章明知故犯,明知這樣做不符合要求,但圖一時方便或抱著僥倖心理的習慣性違章。其二是對規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發生了問題。其三是對規章不懂裝懂,稀裡糊塗,發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或恍然半悟。

  顯而易見,工作人既是事故的製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所有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工作人的主觀願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就僅僅是一種良好的主觀願望,要真正取得確保電力生產安全這一客觀效果,就必須解決好“我會安全”這一根本。

  大凡發生了事故後,時都不難得出:“安全基礎不牢,安全觀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術素質不高,安全防護能力弱,習慣性違章”等諸多教訓的結論,都會把違章作業認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們的議事日程。但深層次地去分析違章作業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實可行的從源頭上杜絕違章作業的辦法來,是不是真正擺上了我們各級安全部門、管理者、生產人的辦事日程?

  勿庸置疑,經過有電以來的生產實踐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了一套有效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規章制度。各電力生產企業又結合實際根據不同生產時期制定了大量的具體保證措施,以及上級隨機性,針對性的電力安全生產的指示、通報、要求等。這些是確保電力生產安全的依據,且有唯一性。但是電力生產是一個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過程,從事生產的人又是這個過程是否安全的決定因素。而人的認識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態,經驗積累等等又各盡不同,要把所有確保電力生產的依據變為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的自覺行動,解決好“我會安全”的問題,應是從事電力生產安全的管理者,生產者長期的,艱鉅的,複雜的課題。筆者認為:唯一的途徑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

  首先,要為我而學。安全既是電力生產本身的需要,更是從事生產職工的生存需要,安規技規既反應了電力生產安全的客觀規律,又是從事生產人的行為規範。因此,每一個從事電力生產的人,都應明白學習安全技能,既是企業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這就需要“教條主義”、“本本主義”而不要“實用主義”、“形式主義”。把強制性與自覺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學習,反覆學習。從個體到團隊都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安全技能的良好氛圍。並制定配套的學習激勵機制和考核辦法,點滴學習,日積月累,這樣不僅能夠對安規、技規等安全生產的內涵有了深刻的理解,就能在生產過程中運用自如。也只有人人成為安全明白人,才能事事做到安全人。

  第二,要因人施訓。近些年來,職工隊伍生產技能、安全防護能力差,人才斷層等已達成了管理者的共識。把加強教育培訓也作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有力措施。但各級抓各級的事,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真正形成有效的教育培訓鏈還是力度不夠。往往形成上級制定安全措施“一字一字地摳”,經逐級折扣後貫徹到生產中卻“一把一把地丟”。因此要把從事電力生產的各類人員分門別類,拉開梯次,有的放矢地逐級制定年度、月度培訓,以“螞蟻啃骨頭”的精神,專人負責。充分利用班組站法定的每週一次安全學習和每天班前會進行。這樣每週解決一個難題消除一個不安全隱患,一年就能解決52個“會”和消除52個不安全隱患。每天學習一條技規、安規,一年就能學懂弄通200多條。持之以恆地堅持下去,耳濡目染地強化人的意識,就能潛移默化地在職工隊伍中形成一道事故的防線。

  第三,要善於糾偏,電力生產暴露問題和存在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關鍵是要正視問題和善於做到“見於未萌,禁於未發”。有效的辦法就是邊生產邊整頓,發生問題及時整,安全順利定期整。明白“磨刀不誤砍柴工”和“溫習規程與包紮’傷口”’一樣重要的深刻道理。自己發生了事故多從自我找原因,不要“摔了跤總怪路不平”。把別人的事故當著自己的教訓來接受;把小問題當著大問題來解決;把帶有傾向性和危害性的現象消滅在萌芽狀態。從真正意義上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根本方針。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漫長的過程,而“我要安全”到“我會安全”更需一個漫長而漸進的過程,甚至說是一個無終極的課題。筆者提出以上粗淺認識和解決途徑還遠遠不能解決“我會安全”的問題。此文主要是基於安全生產觀念上的一次完善和“拋磚引玉”,其目的是引發從事電力生產的職工圍繞“我會安全”進行深層次的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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