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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讀平行志願的基本概念

全面解讀平行志願的基本概念

  這是高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此前也在湖南、江蘇等地試行。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等6個省市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一年來的實踐證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願填報風險。在去年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等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

  平行志願即在普通類院校各錄取批次分別設定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徵求平行院校志願。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3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例河北省本科一至三批及專科一至三批均為ABCDE五所),專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6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及時公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自行前往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3所院校志願和1個院校服從志願。體育、藝術類各批次暫不設定平行院校志願,每批次設定第一至第四院校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注:河北省體育藝術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專科提前批、專科一批二批三批不設平行志願,本科三批設定平行志願),並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

  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在投檔時按考生五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只要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時,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按照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五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投檔,如上述三門科目總分仍相同,則對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願(按從A至C或從A至E的順序)全部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對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高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且其A志願填報該高校,則按其A志願投檔。對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分別按有關政策,並依照考生所報志願,進行補充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其中,對單科優秀考生,按其所填報平行志願中的最後一所院校志願投檔。

  在高校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透過市、縣(市、區)招辦及時向考生、社會提供考生錄取狀態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招生人數等資訊查詢。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自行前往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省招辦對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按投檔原則再次進行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如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填報平行院校志願及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則視為其自願放棄該志願填報機會。如考生不按當地招辦規定的程式對本人所填報的志願資訊進行簽名確認,而對考生本人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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