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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的作用-律師函是什麼

律師函的作用-律師函是什麼

導語:律師函是法律事務中經常用到的一種檔案,主要是為了保障訴訟人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律師函的作用介紹,歡迎閱讀。

律師函基本介紹

律師函(Lawyer's letter)引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傳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物件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物件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律師函的作用

1、調查求證

律師在日常業務中,經常出現當事人準備起訴卻證據不足的情況。這些情況,有些可以透過發律師函來解決。實踐中我辦理的十一局汽車隊與中鐵二十局洛三專案經理部之間欠款糾紛案件,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專案很雜,抬頭也有許多家,但雙方沒有書面的結帳證據,雙方算過帳後把有關資料輸入了被告電腦,可是原告(被代理方)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我嘗試發了一個律師函,告訴如對帳目有異議,在10日內書面通知原告或者代理人。對方沒有提出異議。但對管轄權提出了異議。最後,在開庭之前,被告對帳目沒有提出異議,案件得以調解。被告直接向原告開具了一張20萬元的現金支票。

問題是,對方提出書面異議的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如何證明對方收到了律師函。

書面異議的期限可以從合同的角度來理解和主張。可是逾期是否視為承認有不同的理解。

對方是否收到了律師函,以回執為準,因此只能發掛號信或者特快專遞。公證送達也可以考慮。

需要說明的是,律師函的調查取證作用是有限的,物件要有選擇,不能一概而論。

2、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律師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這個原因,使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

這類律師函透過通知對方在指定期限來人、來函、來電協商的方式來促使雙方達成庭外調解協議。但要指定具體期限,並且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另外,還要告知對方如果逾期不來處理,將面臨什麼後果,譬如起訴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貨了等等。

作為奇蹟實業公司的法律顧問,在與山西太原一起供應鋼桶質量不合格糾紛中,透過發律師函達成了和解協議,對方同意折價賠償。還有與撫順一果汁廠也是如此。

3、通知解除合同

這是合同法賦予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依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條的規定。告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透過律師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點,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4、用律師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義務。

這方面有許多,如通知追認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的、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先訴抗辯權的行使、通知合同無效、撤銷權的行使等等,凡是當事人具有的告知權利,都可以透過律師函來完成,具體大家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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