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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好心理學方面的演講稿

如何寫好心理學方面的演講稿

  我們的歷史是鬥爭的。過去,幾乎所有的演說都基於眼下的問題或困境--它是我們的不滿與恐懼,但總是把我們的過去的心靈中的榮耀“感”進行聯絡與挑釁,卻又同時允許了“一種”未來的命運與夢境的無意識激情。如果認為一篇演講稿必須抓住民眾的心情才能影響力,那我只是在利用您們的激情:一種充滿自我安慰的激情;這無異於一位統治者利用我們當中“小部分”的怨恨與貪婪來統治著民眾,統治著社會。對於自由,民主的訴求與宣言也是基於這種方式,這是大家所熟悉的歷史“事件”。只要是為了擴張領土,不論是戰略性或文化消費,都是因為民主,自由的“體制”在某種人(包括媒體或所謂的大眾文化中的大眾色彩)的煽動下達到的歷史教訓。在這種體制中,我們要的是權威,但由於每個人不能得到,於是為統治者或政客創造了“時間的機會”:只要是人民甚至是人類的心理需要。於是我們並不是因為珍惜生命而發揮自由民主,卻是為了某種制度的建構而消耗畢生的精力。我們的自由民主是付出了許多寶貴的靈魂而“選擇”了群體或個體之間的徘徊,這是國家的政策,也是社會集團的陰謀;因為他們仍然認為“一般人”只有激情而沒有思想的,認為他們的自由民主只是一種“要求”,並非真心實意。於是從大學講壇到社會媒體都一致塑造一種備忘錄:只要國家不動亂,就有自由民主--這是口頭承諾。我們仍然活在統治制度中,我們的生命失去了真正的保障,而成為了忙碌與恐懼的傀儡。以上已證明了我們的歷史只是在應付而非面對--應付原始的統治制度的不平衡“規則”或約定成俗。我們趕走了貴族統治,卻趕不走統治者,也“不能”取消他們所傳承給我們的統治制度,我們總是受社會暴力所誘惑與恐嚇。這是我們的悲劇,也是人性的詭辯;我們只看見社會發展的癌症,卻看不見人性的地雷區;即使看見了只是方便利用或進行挑戰,而非避免發生。為自由的鬥爭被人性異化為“自由鬥爭”的歷史,以至於鬥爭自由的歷史。如果沒有貴族暴力的壓迫歷史,您們還會為生命的崇高而爭取自由嗎?如果沒有暴力體制的'不對等現象,您們還會急於從古典中尋找人性的尊嚴嗎?可是您們從歷史中獲得了什麼代價呢?--只是無窮的戰爭,報復與恐懼,還有野性的貪婪。這跟統治者的手段又有何差別呢?您們只是滿足了自由民主的“氣息”罷了,卻同時為統治者的策略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形式,以至使您們不得不為“淪落”到為統治意志而戰,為社會制度而奮鬥。這不是你們的思想,而是統治集團的威脅力量;即使有契約或備忘錄,那只是桌面上的一張紙。就連社會主義運動也免不了政黨組織“控制”工農階層的歷史統治。在國家與生命之間,我們乖乖地“選擇了”聽從統治者的命令制度,即使選舉與輿論也只不過是社會生活過程的“附加價值”。--我們要的是經濟發展,並且是在犧牲靈魂的方式下“注視著”現實的“最低水平”。只要有娛樂,我們就笑嘻嘻了,真像個不能長大的孩子。

  歷史的發展之所以繼續,是因為它沒有將來的形式。不是歷史推動了人類的發展,而是人類的發展“暴力”決定了歷史的心聲。歷史只是人類設計的時間程式,概括了設計,戰略與實驗的生存手段。例如:我們沒有說話的“機會”,卻接受著輿論的空間!我們的疲憊心靈無法自由“發表”,卻接受了發洩心情或壓抑的論壇!我們努力不是來自奮鬥,也不是為了奮鬥,卻是因著生活壓力的各種理由來作為社會實踐上的辯護“方式”!我們樂於實用的觀點或理智,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生存意志,正如尼采的激情!我們追求民主只是為了更多的權力鬥爭!我們閱讀古人的智慧,並不是出於意識到他們是人類的一部分,而是因為他們是我們的“看不見的將來”,為我們自閉的心境做一點安慰的工作。總之,我們的思想不來自於無限的心境,卻是為策略的動機而設計的生存手段。把人類的做人手段當成是我們自己的生存法則,這就是我們的思想原理,就是我們的基本的心理動機;正如常言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即使有人反對,他的生活依舊活在社會統治的人性框架中。歷史已經證明,是文藝復興起死回生的學者--如蘇格拉底或莎士比亞--也是民族主義的反殖民主義運動以及全球化力量,推動了自由體制的發展;但還是體制本身的強制力量。後現代主義已經向我們展示了合理化的霸權運作過程及其方式。可是我們當代的許多國君仍然“意圖”藉著各種合理化的正規化或框架--例如語言遊戲或話語建構--來維著辛苦經營或創造的統治力量(非統治制度);他們仍然是我們思想過程的幕後工作人員,藏在像媒體視窗背後做我們人類的“真實的影子”。那麼請問您們,人類的存在,人類的思想難道只能在統治制度的形式之下或之中嗎?難道世俗化,精神化,宗教化才是我們自由思想的“媒介”形式?您們的思想,您們的自由,難道只能是人類的,制度的,現實的,以及自我利益的,而不能是生命或思想本身的目的嗎?難道您們不曉得,當我們越來越在現實裡為各種“小部分的利益”而鬥爭時,心境就越來越自閉,以至不斷地出賣和消耗自己的生命的靈魂嗎?您們難道只為了“自我的”思想而寧肯出賣人類每一個單位中普遍固有的生命的靈魂?請您們記住這一關鍵時刻。在這關鍵中,你們再也不是“某某動物”的公式法則,更不是“人類”的本相。您們是“人”,有生命思想的人,有為存在本身的榮耀而付起尊嚴責任的人,更是有能力避開邪惡鬥爭而團結在一致的保守自己“善性的意念”的人。這種“人”不是一種身份或某某形態,他就是他自己的(非自我的)“意義”。它到處地活在群體中,但也可以在所有的個體中找到它的蹤跡--它們之間沒有矛盾對立與張力--當他們彼此衝突時是出於意識到,外來(或內在)不規則壓力的問題的強制力量及其弊病而迫使他們尋找團結合一的支點來對抗一切形式的“幻覺”--但是它們的對抗並不是製造各種紛亂的鬥爭與戰爭,也不是為了鬥爭或改革,而是盡力保守群體與個體之間的和諧的純真本性:這種本性足以讓野心家,政客,外交官等等的統治力量無法分化我們內心過程的善性的意念--這種意念是一種為生命本身的生存意義而來的能力,但不是一種為現實鬥爭的野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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