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工作計劃範文> 關稅實施方案

關稅實施方案

2017年關稅實施方案

2017年關稅實施方案

一、進口關稅稅率

(一)最惠國稅率。

1.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資訊科技產品最惠國稅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繼續實施首次降稅,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二次降稅(詳見附表1)。

2.自2017年1月1日起對822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實施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的商品範圍調減至805項(詳見附表2)。

(二)關稅配額稅率。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詳見附表3)。

(三)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

1.中國與澳大利亞、巴基斯坦、瑞士、哥斯大黎加、冰島、韓國、紐西蘭、秘魯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項下的部分產品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詳見附表4)。

2.中國與東盟、智利、新加坡的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項下商品繼續實施協定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詳見附表4)。

(四)特惠稅率。

對有關最不發達國家繼續實施特惠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詳見附表5)。

二、出口關稅稅率

對鉻鐵等213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其中有50項暫定稅率為零(詳見附表6)。

三、稅則稅目

2017年,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與《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同步轉版(詳見附表7)。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詳見附表8)。經轉版和調整後,2017年稅則稅目數共計8547個。

2017年關稅實施方案

經國務院批准,《2017年關稅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方案》對進口商品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出口商品稅率和稅則稅目等進行了調整,調整情況說明如下:

我國目前實施的進口關稅稅率有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和普通稅率4種。2017年將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方案》中涉及調整的有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3種,具體情況如下:

1

最惠國稅率

★ 資訊科技產品最惠國稅率

2015年12月16日,WTO《資訊科技協定》(ITA)擴大產品範圍談判結束,24個參加方就201項資訊科技產品的關稅減讓達成共識,這些產品每年全球貿易額為1.3萬億美元,約佔全球貨物貿易總額的10%。我國是資訊科技產品主要的生產國和進出口國,各參加方共同降稅,將有利於促進我國資訊科技產品的出口,但也給相關產業帶來一定壓力和挑戰。

我國已於2016年9月15日對部分資訊科技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了首次降稅,2017年將繼續實施。2017年7月1日起將實施第二次降稅,共涉及280多項商品。主要包括資訊通訊產品、半導體及其生產裝置、視聽產品、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在目前實施暫定稅率的產品中,有18項產品與資訊科技擴圍產品重合,在實施第二次降稅後,17項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將低於現行的進口暫定稅率,因此,這17項產品的進口暫定稅率將於2017年7月1日相應取消,還有1項產品因最惠國稅率是從價稅,暫定稅率是複合稅,二者應從低執行。

★ 暫定稅率

2017年,綜合考慮國內產業和科技發展、對外貿易和百姓需求,對進口暫定稅率進行了適當調整。

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共822項,7月1日起因實施資訊科技產品降稅相應取消暫定稅率17項,暫定稅率將縮減至805項。

其中,新增或進一步降低商品暫定稅率32項,調整暫定稅率適用範圍1項,調整後的進口暫定稅率主要涉及以下三大類商品:

此外,為鼓勵國內擴大生產,支援實體經濟發展,對國內已能生產但尚不能完全滿足需要的'4項商品適當提高進口暫定稅率,如具有變流功能的半導體模組、手機與平板電腦用物鏡等;對國內已完全能生產和滿足供應的3項商品取消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包括柔性印刷薄版、改性乙醇、丙烯酸鈉聚合物。

2

協定稅率

我國目前已與25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15個優惠貿易安排或自貿協定。2017年我國將繼續對上述國家或地區的有關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需進一步降稅的有10個協定,即中國與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秘魯、哥斯大黎加、瑞士、冰島、巴基斯坦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的有5個協定,即中國與新加坡、東盟、智利的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3

特惠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2017年繼續對40個與我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執行特惠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

我國出口稅則與進口稅則列目一致,2017年徵收出口關稅的產品共213項,主要是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簡稱“兩高一資”)產品。取消氮肥、磷肥、天然石墨、滑石、直徑≥700mm的合金鋼圓坯等40項商品的出口關稅,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矽鐵、直徑<700mm的合金鋼圓坯等27項商品的出口關稅。

2017年隨著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的修訂,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將有較大範圍的調整,主要涉及農業、化工、機電、紡織、木材等多個領域的商品。同時根據國內需要也對其他稅則稅目進行了適當調整,新增有機無機複合肥、蛋類分選機、嬰兒尿布和提出的幹羊肚菌等4個稅目。

經上述調整後,2017年我國稅則的稅目總數為8547個,增加稅目253個,其中因轉版增加稅目249個,因其他調整增加稅目4個,稅目結構將更加符合國際貿易發展的實際需要。


【關稅實施方案】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