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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護理搶救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1

  一、搶救藥品、器材、裝置要齊全完備,做到定人管理、定點放置、定期消毒、定量供應、定時核對,用後及時補充。

  二、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搶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三、凡參加搶救人員必須全力以赴,明確分工,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醫師到來之前,護理人員應根據病情給予緊急處理。

  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危重病人就地搶救,病情穩定後方可移動。有監護室的病區可酌情移至監護室。

  四、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詳細記錄。

  及時與病人家屬及單位聯絡。

  搶救完畢,整理用物,除做好搶救登記和消毒外,必須按要求做好護理記錄的補記。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2

  一、目的

  及時、迅速、有效搶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轉危為安,提高搶救成功率。

  二、適用範圍

  急、危重病人的搶救。

  三、要求

  2、醫生未到以前,護理人員應立即監測生命體徵,根據病情及時給予吸氧、吸痰、建立靜脈通道,必要時立即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配血、止血等,併為進一步搶救作準備。

  3、根據病情可設特別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和搶救效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詳細交接,記錄要及時詳實。口頭醫囑在執行時,應加以複述。所有藥品的空安瓿經兩人核對後方可棄去。

  5、搶救器材及藥品必須力求齊全完備,基本搶救藥品(包括搶救車上藥品)應全院統一編號,定位放置、定量貯存,定人保管,每班檢查,用後隨時補充。

  6、護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效能及使用方法,搶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7、搶救車各部位標記清楚,搶救物品、器械、藥品按規定位置放置。

  8、做好病人與家屬的解釋及安撫工作,必要時與單位聯絡。

  9、做好搶救、登記及搶救後的處置工作。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3

  1、搶救工作在科主任、護士長領導下進行。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護理人員對重危病人進行搶救護理。參與人員必須全力以赴,明確分工,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2、如遇重大搶救,護士長應及時向護理部彙報,並接受護理部的組織、調配和指導。

  3、當搶救病人的醫生尚未到達時,護理人員應立即監測生命體徵,嚴密觀察病情,積極搶救。根據病情及時給氧、吸痰、建立靜脈通道,必要時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止血等,併為進一步搶救做準備。

  4、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搶救用藥等,要詳細、及時記錄和交班。口頭醫囑在執行時應加以複述,搶救後請醫生及時補開醫囑。

  5、護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器械、儀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6、各護理單元應備有搶救車,搶救車內搶救物品、器械、藥品應按醫院統一規定放置,標記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檢查無誤後一次性鎖封存並簽名,以保證應急使用。啟用後必須及時補充、清點、檢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搶救登記及搶救後的處置工作。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4

  一、對需急診搶救的急危重症患者,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堅持先搶救、後繳費的原則。

  二、實行“三先三後”,即“先搶救後分科、掛號,先就診後繳費辦手續,先治療後檢查”。相應的檢查、手續由醫院醫務科或總值班簽字後執行。

  三、在患者的初步搶救完成後,由患者家屬補交費用、藥品和辦理相關手續,以便進行進一步治療。

  四、對於無家屬陪伴或無法確定身份人員,在搶救同時報告科主任及醫務科(夜間、節假日為醫院總值班),根據醫院有關規定辦理欠費手續。

  五、對於不能及時交付醫療費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搶救後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彙報,根據醫院相關制度協商解決,期間保證患者的基本治療。

  注:執行先搶救後付費制度的患者範圍:

  1、無家屬陪同且須急診處理的患者;

  2、無法確定身份且須急診處理的患者;

  4、不能及時交付醫療費用且須急診處理的'患者。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5

  為了加強急救車管理,確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統一制定急救車管理規範如下:

  1、急救車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藥品,所有用物保證質量、功能齊全,處於應急狀態。

  2、常用物品包括:輸液、輸血、靜脈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吸氧所需物品;急救包;吸引器及所需配件,監護電極片;血壓計,聽診器,手電筒,配電盤,手套等。

  3、常用藥品:各病區根據專科要求及急救特點備急救藥品,藥品放置以規範並方便急救使用為原則。每種急救藥盒內的藥品應按使用有效期排列從左至右由遠至近,先用最右邊,補充時置於最左邊(左進右出)。

  4、根據本病區急救車結構制定:急救車平面圖、急救藥品應知應會、急救藥品一覽表。

  5、急救車管理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6、急救車上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保持清潔、無塵、用物齊全、規範。

  7、“急救車管理制度”、“急救藥品、物品最近效期登記表”附於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頁,護理人員必須人人熟悉。

  8、各班依照急救車一覽表進行交接並規範填寫交接登記本,責任人每週檢查急救物品兩次並進行登記簽名,護士長每週檢查急救物品一次,紅筆簽名。(封車管理者見第九條)

  9、急救車封車管理:各病區根據急救車使用頻率選擇是否實行封車管理,如果實行封車管理須做到:

  (1)封車前雙人檢查,物品和藥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個月以上,並在封條上註明封車起止日期和檢查者(2人)。

  (2)必須全封,封車時間為一個月。

  (3)急救或檢查時方可開啟急救車,一旦開啟必須按上述要求重新檢查後再封車。

  (4)急救車使用後實行誰使用誰負責,必須在本班內及時整理、補充完整,重新封車,並在急救藥品物品登記本上記錄(時間使用後補充完整已封車)。

  (5)護士長做到週週檢查,紅筆簽名。責任人每週檢查登記(填寫方式為:日期急救藥品物品完好封條狀態簽名)。護士長、責任人每月全面檢查急救車一次,進行登記簽名,登記時間必須與封條時間一致。

  (6)班班交接檢查急救車封條情況並登記簽名。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6

  1、搶救車內物資及藥品由護士長和辦公(總務、專業)護士負責管理。

  2、建立搶救車物資及藥品交接班本,放於搶救車旁,並按要求認真核對填寫數量。

  3、搶救物資及藥品必須完備,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儲存、定時檢查,搶救藥品在失效前3個月到藥房更換。

  4、搶救結束後,由當班護士對各種搶救藥品、器械進行及時清理,並填寫“搶救車物資及藥品交接班本”,再由護士長和總務護士補充、核對後貼封條並簽名。若未使用,則每月由護士長和總務護士補充,核對後貼封條並簽名。

  5、護士長每月對病室護士進行搶救物資及搶救技能培訓一次,並進行抽查。每人必須熟記搶救藥品的位置、用途、劑量、用法等,熟練掌握各種搶救儀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6、搶救車封條需班班交接,並在“搶救車封條交班本”上簽名。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7

  1、為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設專人負責搶救車管理,保持清潔整齊,放置於固定位置,即,第一治療室或重病人集中收治房間(原二級監護室)內近門處,不得隨意挪動更換。

  2、設定搶救車物資卡,標明藥品、物品放置位置及名稱、劑量及數量,並按卡放置。

  3、護理人員應熟悉搶救車備用的物品、藥品、儀器放置位置,熟練掌握搶救儀器的效能、使用方法,熟記常用搶救藥品的用法和劑量。

  4、各種急救藥品、物品分類存放,標籤清晰,做到“四定”(定種類、定數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三無”(無過期、無變質、無失效)、“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維修、及時補充),

  5、做好搶救車的交接班工作。清點搶救車內藥品及物品的數量,質量及有效期等,檢查各類急救裝置的效能,並做好記錄,確保其完好、適用。

  6、搶救車上的藥品及物品只限搶救時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和外借。

  7、搶救車上必備藥品按醫院統一編號排列,定位存放。其擺放應依照編號由近到遠、由左到右的順序排列,方便取用

  8、藥盒內藥物按失效期遠近由左至右排列,最左邊的為效期最遠,最右邊的為效期最近,使用時遵循“左進右出”原則,即先使用近效期藥物。

  9、各種急救物品、藥品使用後須及時整理、清潔、消毒、補充,搶救所使用的空安瓿,須經二人核對、補記醫囑後方可棄去

  近效期藥物應在到效期六個月之前到藥房更換,更換時需有互換藥品的名稱、效期、批號等的記錄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8

  1、搶救車放置地點:11號樓:治療室;6號樓:搶救室;外圍病區:治療室或搶救室。

  2、新式搶救車上鎖,用塑膠搭將要是固定在搶救車右側的扶手上,並懸掛剪刀。搶救車示意圖、藥品及物品有效期記錄表、清點封存記錄表、特護記錄單及口頭醫囑本放在搶救車桌面上。

  3、老式搶救車除左側抽屜外,其他部位均封存管理,左側抽屜內放搶救車示意圖、藥品及物品有效期記錄表、清點封存記錄表、特護記錄單、口頭醫囑本及美工剪刀;如搶救車只有一個抽屜,則允許該抽屜不封存。

  4、每日上午由辦公班護士檢查搶救車的封存狀態是否完好,並簽名。

  5、如發現物品竟是小氣應及時更換。

  6、搶救車未使用,且無藥物近效期、無過期無菌物品可封存一個月,每月最後1日由主班護士開啟搶救車,檢查有效期並清潔搶救車,經雙人(其中一人須為護士長或辦公班)核查後重新封存。

  7、開啟使用後必須在次日12:00前補足藥品和物品,經雙人(其中一人須為護士長或辦公班)核查後重新封存。

  8、如遇上級部門例行檢查,需開啟搶救車備查後在按照制度封存。

  9、搶救藥品管理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供應、定時查對、定期補充和消毒。

  10、如備專科特色急救藥品需在護理部及藥房備案(包括藥名、數量)。

  11、各種急救裝置需定期校驗。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9

  1、由專職人員負責搶救車管理,實施封條管理制度。

  2、每班核對搶救車封條,核對無誤由交接班雙方簽名;搶救車封條有誤需對搶救車內所有藥品、物品、器械實施認真、詳細核對,交接班雙方確認無誤後,重新貼上封條並由交接班雙方人員簽名。

  3、每班檢查藥品的規格,批號及有效期,發現異常及時更換,必要時報告護士長或藥房主任。

  4、常規每週檢查搶救車的急救裝置的效能。(血壓表、聽診器、插銷板、手電、開口器,簡易呼吸器,負壓吸引器)保持效能良好使之處於備用狀態;使用後進行徹底清潔、消毒,並檢查其效能,並按要求註明責任人姓名及日期。

  5、搶救車保持清潔整齊,藥品一目瞭然。放置合理便於使用。

  6、藥品及裝置出現短缺或不合格時應及時維修更換,及時補足。

  7、搶救物品登記本與實物必須相應對應,不應有缺項,多項;

  8、常規每日用清水擦拭外殼一次,每月徹底清潔一次;每次使用後徹底清潔;搶救傳染病人使用搶救車後,須用250mg/L含氯消毒劑清潔搶救車內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發生時濃度升為500mg/L。

  9、搶救過程中如有質疑情況發生應保留用藥後的空瓶以便提供搶救的客觀依據。

  10、護士長定期抽查搶救車內的物品準備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解決。

  11、搶救藥品及用物,因搶救病人消耗後,應及時清點補充,已處於備用狀態;

  12、原則上不得挪用搶救車上的藥品及器材。

  注:

  ①搶救車內的藥品應按生產日期先後從左到右(或從上到下)擺放,使用時應從左邊(或上邊)開始拿取;

  ②使用搶救車內藥品及物品,應進行詳細登記。

  護理搶救工作制度 篇10

  1、各科搶救工作應由科主任和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對重大搶救需根據病情提出搶救方案,並立即呈報院領導,凡涉及法律規定,要報告有關部門。

  2、搶救室專為搶救病員設定,其他情況一般不得佔用。

  3、一切搶救藥品、物品、器械、敷料力求齊全完備,定人保管,定位儲存,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

  4、藥品、器械用後均需及時清理、消毒,消耗部分應及時補充,放回原處,以備再用。

  5、每日核對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6、無菌物品須註明消毒日期,超過一週重新滅菌。

  7、每週須徹底清掃、消毒一次,室內禁止吸菸。

  8、搶救時對搶救人員要按崗定位,遵照各種疾病的搶救程式進行工作。搶救過程中要嚴密觀察病情,記錄要及時詳細,用藥要準確。

  9、對危急病人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方可移動。

  lO、嚴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及各種用藥等要詳細交代,所有使用後的藥品安瓿,須經二人核對後方可棄去,執行口頭醫囑時,應加以複核。

  11、要及時與病人家庭及單位聯絡。

  12、每次搶救病員完畢後,要做現場評論和初步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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