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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內部控制基礎評價報告

財務內部控制基礎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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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內部控制基礎評價報告

XX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XX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宣告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並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執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於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侷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於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由於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公司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發現 個〕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若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則需描述相關因素的性質、對評價結論的影響及董事會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範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單位包括:〔若單位或級次眾多,可以考慮按照層級、業務分部、板塊等形式披露〕,納入評價範圍單位資產總額佔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 %,營業收入合計佔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 %;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具體描述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具體描述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

上述納入評價範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如存在重大遺漏〕公司本年度由於〔原因〕未能對構成內部控制重要方面的〔具體描述應納入而未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單位/業務/事項/高風險領域的名稱〕進行內部控制評價,由於上述評價範圍的'重大遺漏,〔描述對內部控制評價範圍完整性及對評價結論的影響〕。〔如存在法定豁免〕本年度,公司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豁免規定〕,未將〔具體描述未納入評價範圍的緣由及涉及單位/業務/事項/高風險領域的名稱〕納入內部控制評價範圍。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及〔具體描述除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之外的其他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徵、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於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並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作出調整的,應描述調整原因,具體調整情況,及調整後標準〕。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別描述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標準,若定量標準包括多個量化指標,需指出具體如何應用這些指標,如孰低原則或分別情形適用〕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別描述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標準〕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別描述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標準,若定量標準包括多個量化指標,需指出具體如何應用這些指標,如孰低原則或分別情形適用〕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別描述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標準〕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存在〔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數量 個〕、重要缺陷〔數量 個〕〔若適用〕(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體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別為〔若適用,重大缺陷與重要缺陷分別披露〕:

缺陷1:

(1)缺陷性質及影響

〔具體描述重大缺陷的具體內容,缺陷分類(設計缺陷/執行缺陷),發生時間、產生原因及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

(2)缺陷整改情況

〔整改開始時間、已採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後執行時間、整改後執行有效性的評價結論〕

(3)整改計劃(適用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未完成整改的情況):

〔擬採取的具體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預計完成時間〕

經過上述整改,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發現〔未發現〕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數量 個〕、重要缺陷〔數量 個〕。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發現〔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數量 個〕、重要缺陷〔數量 個〕〔若適用〕(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體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別為〔若適用,重大缺陷與重要缺陷分別披露〕:

缺陷1:

(1)缺陷性質及影響

〔具體描述重大缺陷的具體內容,缺陷分類(設計缺陷/執行缺陷),發生時間、產生原因及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

(2)缺陷整改情況

〔整改開始時間、已採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後執行時間、整改後執行有效性的評價結論〕

(3)整改計劃(適用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未完成整改的情況)

〔擬採取的具體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預計完成時間〕

經過上述整改,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存在〔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數量 個〕、重要缺陷〔數量 個〕。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若適用,需披露可能對投資者理解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評價內部控制情況或進行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內部控制資訊。與內部控制無關的重大事項不需要在此披露〕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簽名〕

財務內部控制基礎評價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內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促進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經營特點與所處環境,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體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有效執行,確保了公司的穩定經營,現就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進行自我評價。

一、公司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目標、遵循的原則和包括的要素

內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一)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1、合理保證公司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真實完整;

2、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公司實現發展戰略。

(二)公司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遵循的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2、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3、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定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5、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包括的要素

1、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公司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定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2、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公司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3、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4、資訊與溝通。資訊與溝通是公司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資訊,確保資訊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5、內部監督。內部監督是公司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二、內部控制建設情況的認定

(一)控制環境

公司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有關監管部門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的權力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在《公司法》規定的情形下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獨立董事三名,董事會經股東大會授權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和管理,負責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制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財務預決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對股東大會負責。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包括一名職工監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監督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董事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事項,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並及時取得經營、財務資訊,以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考核,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分析結果對計劃作出適當修訂。公司建立的決策機制能較正確地、及時地、有效地對待和控制經營風險及財務風險,重視企業的管理及會計資訊的準確性。

公司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內部控制要求已設定相應內部機構,明確職責許可權,將權利與責任落實到內部各責任單位。透過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定、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公司設立審計部,其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和工作與公司各業務部門保持獨立。審計部結合內部審計監督,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按照內部審計工作程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公司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

(二)風險評估

公司建立業務風險預警系統,由財務總監牽頭,財務中心、稽核部門及相關業務部門組成風險預警小組,每季度對公司重大業務專案、內部經營管理情況的重大變化、國家宏觀微觀經濟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動可能對公司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防範各種風險的方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公司尚未就公司風險承受度、識別和分析風險的具體方法制訂專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控制活動

公司已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現對公司主要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一併說明如下:

1、貨幣資金方面的內控制度

本公司在貨幣資金控制方面,嚴格遵循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建立了貨幣資金業務崗位責任制和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經辦人員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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