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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2016年大連退休養老金調整表

今年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繼續上調。本月底前,調整後的養老金將發放到位,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號算起。

武春鳳老人1983年在企業退休。退休後33年間,他的養老金從當初300元提高到現在2400元,增長7倍多。此次上調後,他每月養老金將增加近200元。

本次養老金上調人員範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標準是將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項調整的錢數加在一起。

定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參加工作、退休年度,每人每月增加10元到90元不等。

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繳費每滿一年,每月增加一元基礎養老金,超過15年部分,每年再增加一元。此外,按照去年底養老金標準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去年底3.4%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和100元。

本次養老金上調,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後,第一次與企業同步調整,將惠及全市90多萬名退休人員。

記者昨日從大連市人社局獲悉,今年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十二連漲”,並首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於9月全部落實到位,同時補發1-8月份應增加的養老金,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今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介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範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特殊說明】

(一)“見分、角進元”繼續沿用

自去年起,企業基本養老金調整中增加了0.5%這一比例,多數人調整金額將出現分、角零頭。因此,我市在去年調整中採取了“見分、角進元”的調整方法,也就是說,這部分增加額如出現角、分零頭全部進位取整到元。今年這一方法將繼續沿用,同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部分也按照此辦法執行。

(二)如何理解“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專案內基本養老金”

首先,基本養老金是指“按政策規定應當領取”。也就是說,這部分增加金額會以退休人員2015年12月份政策規定應當領取的金額為基數計算。其次,對企業退休(職)人員來說,“統籌內基本養老金”應扣除不屬於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補貼專案;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來說,“統籌內基本養老金”只包括基本退休費、退休(職)人員補貼、獨生子女費、勞動模範榮譽補貼、教護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住房補貼。

(三)如何理解“不足1年按1年計算”

如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全部繳費年限為38年3個月,在調整養老金時,按照“不足1年按1年計算”的原則,該人按39年調整繳費年限部分應增加的養老金。

(四)如何確定是否享受高齡“傾斜調整”部分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方法中都有高齡“傾斜調整”部分,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也就是說,要享受高齡“傾斜調整”部分的退休(職)人員在退休時認定的“出生時間”應在1945年12月31日前。

享受70週歲高齡傾斜調整的,要求在1945年12月31日前出生;享受80週歲高齡傾斜調整的,要求在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如某人是在1946年1月1日出生,2016年1月1日當天滿70週歲,按照此次規定不能享受70週歲額外每月增加的50元。

(五)如何理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

自2014年10月1日,我國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並軌”,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也需要按比例繳納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再隨在職人員工資調整,改為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今年的這次調整就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首次同步調整。

(六)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方式有什麼不同

全市企業退休(職)人員(含事轉企單位按事業政策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按往年慣例統一調整。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需經審批通過後,由所在單位或社保(事保)中心進行發放。

特殊的,如因參保單位未及時申報或已申報但因資料錯誤導致稽核不透過的,9月底暫按178元調整並預發放,並由各參保單位負責通知退休(職)人員,同時做好解釋工作。10月份以後待單位持相關材料申報並稽核通過後再按規定多退少補。

調整辦法和標準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五七家屬工 定額

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掛鉤

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

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後,統籌專案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專案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專案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機關事業退休退職人員 定額

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掛鉤

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3.4%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

調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以上(含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幫你算賬】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步驟相同,本次調整可分三步算出自己基本養老金漲了多少。以企業退休人員舉例說明如下:

某男,1935年4月出生,1952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退休時全部繳費年限(工齡)為42年5個月,2015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專案內基本養老金3029.48元、統籌專案外補貼8元。

第一步 定額調整對號入座

按企業退休人員定額調整規定,該退休人員在企業定額調整第三段“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範圍內,因此定額調整部分他每月增加80元。

第二步 掛鉤調整計算繳費年限和按0.5%比例增加額

1.繳費年限增加額:該退休人員全部繳費年限(工齡)為42年5個月,按照“不足1年按1年計算”的原則,該人按43年調整繳費年限部分。

(1)繳費年限基本增加額:43×1元=43元

(2)繳費年限超過15年部分:(43-15)×1元=28元

即繳費年限增加額為43+28=71元。

2.按0.5%的比例增加額

2015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專案內基本養老金3029.48元,按公式計算3029.48×0.5%=15.1474,“四捨五入”到分為15.15元,按“見分、角進元”原則,即按0.5%的比例增加額為16元。

該退休人員掛鉤調整部分每月增加71+16=87元。

第三步 傾斜調整算高齡增加額

該退休人員1935年4月出生,時間早於1935年12月31日,按上述確定高齡傾斜調整的辦法,其符合80週歲高額傾斜調整增加額,即每月增加100元。

以上三步合計,80+87+100=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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