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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條件

提前退休條件

導語:提前退休是指員工在沒有達到國家或企業規定的年齡或服務期限時就退休的行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業提出來的,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這是當今許多企業在面臨市場激烈競爭時,使自身重現活力而採取的用於管理員工流出的一種很流行的方法。

2016年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條件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條件: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準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併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準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週歲、女年滿48週歲(女性工人45週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辦理退職的退職待遇有那些?

國發[1978]104號檔案規定,退職人員按本人標準工資的40%發給退職生活費。

1、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我區按照國家規定將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補助費提高到50%。

2、新人發[2004]74號檔案《關於調整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退職生活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對我區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準調整如下:

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計發比例(新政發[1994]48號檔案對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退職生活費。

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仍按新政發[1994]48號檔案規定標準計發退職生活費。

但上述退職人員不享受新政發[1986]61號、新黨發[1983]71號等檔案對退休人員規定的有關待遇。以上標準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1993年10月1日以後退職的,按其退職時工資標準調整退職生活費。1993年9月30日以前退職的仍按原規定標準執行。

3、根據新政發[2006]79號檔案《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意見》規定,對我區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準調整如下(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2)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分別按本人退職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但上述退職人員不享受新政發[1986]61號、新黨發[1983]71號等檔案對退休人員規定的有關待遇。

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工作人員,本人堅持不退的如何處理?

國發[1978]104號檔案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暫行規定中規定,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工作人員除個別確因工作需要,經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批准繼續工作外,都要按時辦理退休手續。本人堅持不退的,從所在單位通知的下一個月起,不再計算工作年限,工資改發退休費。

2016年幹部提前退休最新政策和條件(全文)

目前網上很多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都在疑問,如何才能提前退休,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其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要滿足一下條件。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準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併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準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週歲、女年滿48週歲(女性工人45週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

其實我國有關退休年齡方面的規定還是在很早以前制定的,雖然目前有訊息透露或將對於退休年齡做一定的修改,但訊息尚不能確定。那麼我國目前現行的退休辦法是怎麼樣規定退休年齡的呢?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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