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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市退休養老金調整

2016寶雞市退休養老金調整

據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寶雞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及陝西省規定的政策執行並結合寶雞市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而進行。

2016寶雞市退休養老金調整

寶雞養老保險經辦系統將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1-9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9月底前全部足額髮放到位。

具體調整如下:

一是定額調整

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7元。

二是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77元的基礎上,對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再增加10元,達到每人每月87元;

對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 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再增加20元達到每人每月97元;

對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及以上),再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月107 元。

二是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2016寶雞市退休養老金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7元

●企退人員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高齡退休人員,80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75歲至79歲的增加 20元;70歲至74歲的增加10元

9月6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瞭解到,我市統一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全面展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基本結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調整正在進行, 9月底前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可發放到位。據悉,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後,我市首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據瞭解,到去年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有 22萬多人。這次調整的範圍是,從今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 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調整實行“三結合”的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 77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效率因素。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 1年每人每月增加 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同類人員 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 4%。

三是適當傾斜。對高齡( 70歲及以上)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即:在定額調整 77元的基礎上,對1941年1月 1日至1945年 12月 31日出生的( 74歲至 70歲),再增加 10元,達到每人每月 87元;對 1936年 1月 1日至 1940年 12月 31日出生的( 79歲至75歲),再增加 20元達到每人每月 97元;對1935年 12月 31日以前出生的( 80歲及以上),再增加 30元達到每人每月 107元。

這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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