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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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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遵循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方案》於2010年12月17日全體教師討論透過,2011年11月8日教代會修改,旨在進一步深化我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增強學校內部活力,充分調動全體教師工作的積極性。

一、考核內容和分配原則

1、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考勤津貼主要體現學校對教職工出勤率的考核情況。

2、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班主任津貼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班集體建設與管理,根據教師所承擔的工作量,享受不同的津貼補助。

3、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包括:教職工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及環境愛護等各方面。

4、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教育教學管理分兩部分考核,各佔50%。一是教學常規管理考核,二是教學質量考核。

5、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教科研津貼主要是用於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與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6、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工作量津貼主要體現教職工多勞多得的原則。工作量津貼分兩部分考核,一是全員教師基本工作量考核津貼(佔70%),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佔30%)。

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發放。

村小學與中心校分開考核。

二、實施物件: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實施細則。見附件1、2、3、4、5、6。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新永

副組長:王廣增

成 員:魏文杭 羅炳家 李新坦 陳美 丁井君 李俊光 李新平 李長信 張紅芳

附件1:

明光市司巷小學教師考勤考核細則

(滿分200分)

學年初個人考勤均為200分,每月考核一次。個人考勤津貼=學校考勤總津貼÷考勤人總分數×個人考勤分數。

1、教師考勤實行坐班制,有事需請假。一天內由教導主任審批,二天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一週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因曠課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加扣5-10分,事假一天扣4分,病假一天扣1分,住院每天扣0.5分,代簽到每次雙方各扣10分,特殊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和住院均需鄉鎮及以上醫院證明。

3、遲到、早退及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每次扣1分。提前離校,除指紋籤離外,還需紙質籤離。忘記簽到或籤離的,按照遲到或早退的2倍扣分。

4、教師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各類會議、升旗儀式、集會、課間操、臨時性的統一活動等,無故缺席者每次扣4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遲到每次扣0.5分。

5、婚假、產假、喪假等以相關規定時間為限,超過的天數按正常請假論。

6、教師一般事假需安排好課程,履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開。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私自調課視為有課方曠課。

7、個人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每月摺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15天或曠工1天,當月考勤考核為0分。

8、全學期事假累計30天或曠工累計3天,當年不予職評,不予年度考核。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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