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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訴書

房屋漏水起訴書

房屋漏水起訴書如何寫? 下是pincai小編收集的關於《房屋漏水起訴書》的範文,僅供參考!

篇一:房屋漏水起訴書

原告:方×,男,1952年2月20日生,漢族,現住××。電話:158---

原告:張×,女,1974年4月14日生,漢族,現住××。電話:158---

被告:王××,女,1972年2月2日生,漢族,現住××。電話:133---

被告:董××,男,1974年10月10日生,漢族,現住××。電話:137---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二被告連帶賠償因漏水導致的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具體數額待進行損失鑑定後再行追加。

2、本案訴訟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系原告方×所有,並於2008年7月27日租給張×用於經營活動。二原告在2009年9月19日發現屋頂滲水,經查明,系二被告造成。由於樓上滲漏的水流量較大,已導致屋頂牆皮大面積浸溼並有脫落現象,滲漏下來的水還造成張×經營設施損壞,致使其無法進行經營活動,二原告曾多次找二被告協商賠償事宜,二被告推脫。無奈,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對房屋和經營裝置的損失依法進行鑑定,判令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元(具體數額待鑑定後予以確定),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 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10年1月14日

篇二:房屋漏水起訴書

其房產出租,經XXX物業管理處(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處,聯絡人:XXX電話:XXXXXXX)協調,被告許諾在XXX年X月會重修其房產。但自XXX年X月起至今,被告仍不維修,物業管理處多次協調無效。在這個過程中,原告和物業管理處都近百次聯絡被告,但是被告並無維修其房產之誠意,鑑於漏水日益嚴重,十分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特向貴院提出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和《民法通則》第五條、第八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要求被告於XXXX年X月X日前,聘請有資質的防治漏水公司徹底排除對原告房產的漏水妨害,賠償原告維修天花板產生的費用,在原告維修天花板期間,要求被告按每日100元的標準支付原告另外租住房屋的`費用。

有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五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

《民法通則》 第五條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三十四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賠償損失;(八)支付違約金;(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賠禮道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原告向物業管理處申請調解,一直無法取得實質效果,被告無限期拖延,特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法院依法判決,滿足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附:

1、 起訴書副本一份。

2、 物證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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