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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養老金調整分析

2016年廣東養老金調整分析

五一前夕,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宣佈從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提高幅度為113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年滿75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0元。

【普遍調整有兩部分】

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

⑵2015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傾斜調整有兩種】

⑴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⑵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2015年1月1日起廣東養老金調整

【兩類人群獲傾斜】

滿75歲額外加發100元/月

在此基礎上,兩類人群可額外享受傾斜調整: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週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 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對離休人員,通知則明確: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衝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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