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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補助政策

2016年慢性病補助政策

2016年慢性病補助政策

有哪些慢性病可以獲得補助

我國慢性病補助病種共有31中,分別為:高血壓病、糖尿病、肝硬化、風溼性心臟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淋巴結核、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低下、類風溼性關節炎、溶血性貧血、白血病、複發性阿弗他口腔潰瘍、冠心病(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礙性貧血、原發性骨髓纖維化、慢性腎臟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無力、系統性紅斑狼瘡、伴多發骨折的嚴重骨質疏鬆症、白塞氏病、侵襲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蘚、銀屑病、下肢靜脈曲張、股骨頭壞死、帕金森氏病、惡性腫瘤、精神分裂症。

一、起付標準

1.定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起慢性病付標準為200元。定點專科醫院中的一級醫院慢性病起付標準為200元,二級醫院起慢性病付標準為400元。在起付標準以上、門診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按比例報銷,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2.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門診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年支付限額,在此基礎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額增加200元。

3.門診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間不能同時享受門診醫療待遇,核算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時,門診醫療費用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併計算。

4.門診特殊疾病醫療待遇按住院標準執行,一個參保年度內只計算一次起付線,起付標準按照就診醫院級別標準執行。

二、慢性病補助物件

包括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人;靈活就業的個體參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補助。

三、慢性病補助標準

2016年慢性病補助標準
型別 病種 補助標準
在職職工 退休(職)人員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歲以上退休人員
Ⅰ類 1、高血壓Ⅱ期、高血壓Ⅲ期 起付標準:1200元 起付標準:1000元 起付標準:800元
2、冠心病(心絞痛、心肌梗塞) 補助比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70%
    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60%
    最高補助限額:2000元
補助比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85%
    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75%
    最高補助限額:3000元
補助比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95%
    非社群衛生服務機構:85%
    最高補助限額: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償
7、腦梗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恢復期及後遺症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綜合症
9、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肺心病
10、支氣管哮喘
11、活動性肺結核
12、慢性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療)
13、類風溼性關節炎
14、強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統性硬化症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症肌無力
19、多發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紅細胞增多症
22、多發性肌炎/皮肌炎
23、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
Ⅱ類 24、系統性紅斑狼瘡 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 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 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
25、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26、顱內良性腫瘤
27、骨髓纖維化
同時患有兩種及兩種(以序號病種為準)以上慢性病 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補助限額基礎上增加1000元

四、慢性病補助報銷辦理流程

消費者可到住院病歷的影印件(住院首頁等)、門診病歷、搶救病歷的影印件及診斷證明書影印件前往當地經辦機構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認真填寫門診慢性病補助申請鑑定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資料均為二級以上醫院近兩年的'醫療資料;

3、每年1、4、7、10月的1-5號收受門診慢性病補助申報資料,其餘時間不受理申請業務;

4、住院診斷證明書的第一診斷必須是本人所申請慢性病的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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