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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轉移流程圖

北京社保轉移流程圖

北京社保跨省異地轉移流程(正常繳費單位參保人員辦理轉外省)

(以朝陽社保中心為例,其他區縣經辦機構類同)

注:指正常繳費單位中的參保人員,因工作調動等情況需要在本單位停止繳納社會保險,並將保險關係轉往外省市行政區域參保,而辦理的業務。

2參保單位→朝陽社保中心

經辦時間:每月5 日至25 日

辦理時限:即時

辦理地點:朝陽社保中心經辦大廳

是否網上取號:需網上預約取號辦理

辦理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醫療和四險報表各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跨省轉出申請》(一式三份,參保人本人簽字確認,寫明聯絡方式,單位加蓋公章)

3、 報盤資料(使用五險合一企業版)

3參保人 →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養老: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與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醫療:將醫療《參保憑證》交與在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入

4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朝陽社保中心

向朝陽社保中心郵寄: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5朝陽社保中心→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養老:財務部門轉出資金,業務部門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透過掛號信方式郵寄給新就業地經辦機構。

醫療:將《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透過掛號信郵寄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

6相關檔案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辦[ 2009 ] 66號)

2.《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

3.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09]191號

4.《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10〕58號

5.《關於印發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京人社養髮[2011]120號

6.《關於加強規範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的通知》京社保發【2012】22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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