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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2016年南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南昌居民醫保費不再強制補繳 可從參保年度起繳費,2016年南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怎麼樣呢?詳情請看聘才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16年南昌居民醫保報銷比例資料!

10月1日至12月30日,是南昌市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日子,今年的參保政策有所變化:2016年度新參保者不再強制從2010年起補繳,可從當年度進行繳費。此前,不少參保居民想從參保年度進行繳費,但人社部門規定要從2010年度開始補繳,補繳部分還要承擔財政補貼部分的金額。

變化

新參保者不再強制補繳醫保費

10月8日上午,南昌市民小劉來到南昌市人社局醫保辦事大廳詢問居民醫保參保事宜,他告訴記者,今年參加居民醫保可以省下一大筆費用。“去年這個時候,我準備繳居民醫保費,但社保局規定要從2010年開始補繳,補繳的費用除了個人繳費部分,還有財政補貼部分,算了一下,參保要交2000多元呢。”小劉說,今年他參保只需要繳納120元,因為取消了之前強制補繳的規定。

記者瞭解到,在今年之前,新參保居民(除新生兒等情況之外)除了需要繳納參保年份的費用,還需要從2010年起補繳,補繳部分為個人和財政補貼部分,以2014年底繳費的成年人為例,其參保需繳納的費用為2050元(含2010至2014年個人和財政補貼部分)。

南昌市人社局醫保辦事大廳工作人員表示,從今年開始,不再強制補繳2010年以後的費用,繳納了2016年的費用,可以從2016年開始參保,但要按相關規定才能享受醫保待遇,補繳費用遵循自願原則。

提醒

本月起至年底可繳2016年醫保費

目前,2016年南昌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正式出爐,2016年的繳費標準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均為120元。據介紹,這一標準與往年相比有所變化,往年成年人為120元,未成年人為50元。

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為今年10月1日~12月30日。參保居民持社會保障卡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繳費。新參保的居民,請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張一寸(紅底或藍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群或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憑醫保個人編號到相關銀行繳費。為了能在2015年正常享受醫保待遇及避免補繳,請勿錯過繳費時間。

另外,中斷繳費參保後續保時,需要補繳中斷期間個人應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辦理中斷續保的時間仍為每年的最後一個季度,繳費中斷期間不能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的城鄉居民按規定補繳費用後,自補繳費用的下一年度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提醒

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為今年10月1日~12月30日。

新參保的居民,請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張一寸(紅底或藍底)免冠彩照,到就近的社群或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憑醫保個人編號到相關銀行繳費。

另外,中斷繳費參保後續保時,需要補繳中斷期間個人應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為減輕參保城鄉居民患重大疾病的醫療費用負擔,南昌審議透過《南昌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擬於2016年1月1日試行。

根據辦法,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合並享受政策統一。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最高限額、藥品目錄範圍等待遇均提高了。

亮點1:報銷比例提高,部分還有二次報銷

第一段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4.5萬元支付段內參保居民年度累計自付的政策範圍內住院(含門診特殊慢性病)統籌費用超過南昌市上上年度市城鄉居民加權收入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按50%比例支付。

解讀:

例如,2016年參保居民小李,在三級醫院住院,其政策範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為75600元,扣除起付線600元,75000元進入報銷範圍,按照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的`政策,統籌基金支付45000元,參保居民需自付30000元,30000元減2014年度南昌城鄉居民加權收入(假設為18000元)後,由大病保險承辦的公司按照50%的比例支付。相對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居民在該政策的實施後,可多報銷6000元左右。也就是符合政策範圍內的費用自付了24600元,報銷了51000元。報銷比例為51000元/75600元=67.5%。

第二段

統籌基金支付4.5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90%比例支付。

解讀:

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超過4.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內,其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按照90%的比例支付。

例如:2016年度參保居民在三級醫院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為370600元,扣除600元的起付線,進入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為37萬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45000元內的按60%的比例支付,也就是說75000元內按照60%的比例支付,統籌基金支付45000元,個人支付30000元(30000元內超過南昌市上上年度城鄉居民加權收入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公司按50%的比例支付),295000元由大病保險承辦公司按90%的比例支付,即報銷265500元。報銷比例達85.4%。

第三段

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支付10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公司按90%比例支付。

解讀:

即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支付超過10萬元以上的費用由承辦大病保險的公司按報銷90%支付。

亮點2:患重病年報銷可超35萬元

統籌基金加大病年最高額度提至35萬元/年,符合享受高值藥的參保居民其額度在35萬元/年的基礎上作相應額度的增加。

此前統籌基金加大病保險年最高額度是23.5萬元/年(無特效高值藥),新農合2015年統籌基金加大病保險年最高額度是33萬元/年(含治療白血病的特效高值藥甲磺酸伊馬替尼等)。

亮點3:五種高值特效藥納入報銷範圍

治療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馬替尼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鈉

重組人血管內抑制素注射液

注射用曲妥珠單抗

注射用雷替曲塞

注:符合享受五種高值特效藥的參保居民,其大病保險的年最高額度在25萬元的基礎上做相應額度的增加。

亮點4:32元大病保險費無須另行繳納

城鄉居民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即參加了大病保險,大病保險2016年度的保費為32元,直接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

亮點5:醫療費用即時結算 報銷更方便

參保居民就醫時只需按照政策規定付自己該付的費用,統籌基金及大病保險公司應支付的費用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費用各自分擔。也就是說,參保居民省去了自己墊資的壓力,也避免了來回奔波報銷醫療費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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