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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一、立即停止食堂供應午餐和點心。並撤收發生的'物品。

二、 向縣教育局,衛生監督所,婦幼保健所報告中毒人數,症狀及第一發生時間,學校,責任人供應單位地點和聯絡電話。

三、 救治病人: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通知家長。

四、 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五、 配合調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樣品。

六、 控制事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七、 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

八、 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九、 對中毒食品的控制(不同中毒不同方法)1、微生物: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便是採用煮沸方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2、化學性: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觸過的容器、用具等,並對剩餘的可疑食物徹底清除,排除中毒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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