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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年齡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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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等機構12月2日在北京釋出的一份報告建議,延遲退休可分“兩步走”: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齡同步達到65歲。

京華時報發表徐立凡的觀點:新興產業、高科技產業通常需要教育程度更高、更有能力跟蹤行業發展趨勢的年輕工作者。假如一味剛性要求到65歲退休,那麼相關就業崗位就只能被知識結構相對陳舊的老年工作者佔據,造成替代率過低的問題。在目前的.產業結構下,從事體力工作的佔比仍然相當大,這部分勞動人口隨著年齡增長,創造價值的能力將逐漸下降,統一到65歲退休,對於非專業技術崗位而言,存在能否勝任、能否創造應有價值的問題。還有觀點認為,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者更願意延遲退休,這樣既可延長社會認同感,還能多領取養老金。而其他行業的普通工作者則未必願意延退。這等於造就了不同的退休門檻。這些疑問提醒我們,一刀切式的延遲退休方案不可取。

中國青年報發表馮海寧的觀點:不少人反對延遲退休,既是從利己角度考慮,也是因為應對老齡化還有很多選項,比如劃轉國資充實養老基金、拓寬養老金投資渠道、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倉促推行延遲退休,並不利於有效化解分歧。只有拿出有力論據來證明延遲退休很有必要,才能為改革創造有利條件。改革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阻力。要化解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阻力,不能簡單、急躁,而要有耐心有誠意去面對這些困難。反對延遲退休的公眾也不是不講理,關鍵在於如何去說傾聽、吸納民意,從而制定更為恰當的政策推行方案。如果充分考慮公眾權益,比如推行更具彈性的政策,把選擇權交給公眾,反對意見必然大幅減少。

小蔣隨想:延遲退休關乎各行各業勞動者的切身權益,但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訴求,單一化的方案要想取得“全票透過”,恐怕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涉及市場的問題終歸要尊重市場的選擇。如果一些社會單位不僱用六旬老者,算不算就業歧視?行政者能強行命令用人單位與老人籤勞動合同嗎?如果有老者實際已“被退休”,難道還要按“在職”自己繳養老保險,等到65歲才領退休金?所以,若實施延遲退休,必須具有一定彈性。而且,政策應當體現“多繳多領”原則,不能讓多繳者吃虧。同時,對於繳費年頭稍少者,也不能“剋扣”其應得的部分。無論延遲退休方案如何制定,養老保險必須體現公平性與增值性,如此才具有公信力與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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