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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深圳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隨著“單獨二孩”政策放開,許多深圳市民詢問產假規定是否有變化。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解答,目前深圳市暫無新規出臺。按現有規定,深圳女職工生育可享受98天產假。晚婚晚育女職工,增加15天產假,可休128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第六條、《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深圳市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同時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此外,《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晚婚晚育女職工,除按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還可享受增加產假期15天優待。

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發放。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閱讀】

女員工懷孕享受婚假產假,不受入職時間的限制,只要在職期間,結婚或生產就可以享受。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女職工生育,產假98 天,其中產前休假15 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 天。實行晚育者(24 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 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 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 天,但只適用於廣東戶籍的男方。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發放、

晚婚假或產假期間若經過週末或法定節假日,也應包括這些天數的,不能將這此天數排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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