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解除財產保全擔保書
【範例一】
__法院:
申請人__曾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人民幣__元的擔保金。法院以__年__民保字第__號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
現雙方已自行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故申請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請:
一、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二、請求退還人民幣__元的擔保金。
望依法從速裁定。
此致
__法院
申請人__
年 月 日
【範例二】
申請人: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138983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事實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 建築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_________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________。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並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於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並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範例三】
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本院於 年 月 日作出__民__字第__號財產保全的裁定,現因__(寫明解除財產保全的理由)
依照__(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 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解除對__的(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或數額等)的查封(或扣押、凍結等)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 月 日
(院印)
書記員
【範例四】
__有限責任公司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已由貴院受理(案號為__法民__初字第__號),原告__有限責任公司於 年 月 日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查封申請人位於__廠房及裝置共計__元。貴院已於 年 月 日作出裁定,查封了申請人的廠房及裝置。
申請人現特向貴院申請解除對申請人廠房及裝置的查封,申請人願以現金人民幣__元作為擔保,望貴院批准。
此致
__法院
申請人:__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如何解除財產保全、解除財產保全的程式
1、財產保全措施解除的5個條件:
訴前保全措施採取後,利害關係人在15日內未起訴的`;
被申請人向法院提供擔保的;
申請人在財產保全期間撤回申請,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請的;
法院確認被申請人申請複議意見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銷原財產保全裁定的;
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決的義務,財產保全已沒有存在意義的。
2、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程式,和對待當事人不服財產保全裁定提出複議申請的程式一樣,由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審判員或者合議庭依法作出新的裁定,解除財產保全。
3、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訴前保全裁定和在執行程式中作出的裁定,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撤銷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裁定撤銷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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