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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工資套定

法官工資套定

全國人大代表周光權建議,將法官、檢察官法定退休年齡由目前的男60歲、女55歲提高至男63-65歲、女58-60歲。

法官、檢察官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法官、檢察官的“高齡化”,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建議,將法官、檢察官法定退休年齡由目前的男60歲、女55歲提高至男63-65歲、女58-60歲,並建立強制退休與自願申請延遲退休相結合制度。

法官、檢察官需要豐富的積累

提高退休年齡會不會增加他們的工作負擔?周光

權看來,法官、檢察官工作不同於普通行政工作,需要準確理解並適用法律,對千差萬別的案件作出精確且公正裁決、判斷,是高度複雜並具有一定創造性智力勞動。

因此,要勝任這項工作,不僅要有系統法學理論、嫻熟法律思維,還必須在長期司法實踐中不斷豐富閱歷、積累經驗,探索、總結工作方法。資深法官、檢察官知悉社情民意,辦案經驗豐富,調解、處理複雜問題的技巧純熟,善於做群眾工作,是司法機關的寶貴人力資源。

周光權說,現階段我國法官、檢察官隊伍從整體上看,年輕法官、檢察官的比重過大、年齡斷層明顯,年齡結構不太合理。

適度提高法官、檢察官退休年齡,鼓勵資深法官、檢察官繼續在審判、執行、公訴、偵查第一線工作,能充分發揮老法官、檢察官“傳、幫、帶”的作用,幫助年輕法官、檢察官快速成長。

可緩

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適度提高法官、檢察官退休年齡可以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壓力。周光權說,目前全國各級司法機關普遍存在法官、檢察官辦案量過大、工作超負荷的`現象。近五年來,全國法官、檢察官人數基本保持穩定,而法院同期結案數量增長近30%左右,檢察機關處理的案件總量也有大幅度增加。

“案多人少”的矛盾未來還會進一步加劇。他認為,在維持現有編制的情況下,適度提高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年齡,讓身體健康、經驗豐富的法官、檢察官繼續從事審判、執行、公訴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案多人少”的壓力,使法官、檢察官有更多的時間、精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業務水平。

周光權說,在國外,司法活動的特殊性及法官、檢察官職業技能的稀缺性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認可,為司法人員規定較高的退休年齡是國際通行做法。在一些經濟發達國家,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齡一般在65歲至70歲之間。其中很多國家還根據法院的層級和法官的等級規定了不同退休年齡,高等級法院法官、高級別法官退休年齡高於普通法官。

建議退休年齡提高3至5歲

周光權在建議中提到,適度提高法官、檢察官的退休年齡在目前來看也是可行的。他說,提高法官、檢察官退休年齡所需的制度條件、社會條件均已具備。我國對具有高階職稱的專家適當延遲離退休的制度已實行多年,成效顯著,也積累了豐富的相關人事管理經驗,可供借鑑。我國目前人均壽命已從上世紀80年代的68歲提高到73.3歲,60歲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多數臨退休法官、檢察官均具備勝任工作的身體條件。

當然,他提出的建議也不是一刀切。周光權說,具體來說,他建議將法官、檢察官法定退休年齡由目前的男60歲、女55歲提高至男63-65歲、女58-60歲。但是還要並根據法院、檢察官層級、法官、檢察官等級等條件細化退休年齡,建立強制退休與自願申請延遲退休相結合的制度,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深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事業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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