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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

北京市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

本報訊 只要是生活在首都的老年人,其“老有所養”都能得到保障。從2008年起,北京市率先在全國建立統籌城鄉、標準一致的福利性養老保險體系,城鄉無保障的老年人每月可以領到200元的.福利養老費。以此為標誌,北京市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在制度上實現了全覆蓋。

據瞭解,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是在1986年推行國有企業職工勞保制度改革時開始的,以後不斷擴大範圍,目前已涵蓋了全市各類企業員工、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職工和自由職業者。

2006年底修訂出臺了《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重點對繳費基數、養老金計發辦法和參保物件進行了規範。截至2007年11月,全市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有666萬人,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為1380元。與此同時,北京市又從2002年開始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截至2007年11月底,已有49萬人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較好解決了北京市大部分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由於種種原因,仍有部分老年人沒能享受到社會養老保障待遇。據統計,北京市目前共有60歲以上的城鄉老年人236萬,其中有70萬老年人還未享受到社會養老保障待遇。

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北京市從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凡具有本市戶籍、年滿60週歲以上的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人,每月都可以領到200元福利養老金。在目前70萬無社會保障老年人中,城鎮老年人19萬,農村老年人51萬。《辦法》的實施,更主要的是解決了51萬無社會保障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讓他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

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徐熙表示,《辦法》目前規定的老年保障待遇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市財政特別加大了對這項政策的投入力度。根據北京市經濟發展和財政承受能力。今後還將對這一待遇標準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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