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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7月起實施

2014河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7月起實施

2014河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7月起實施

7月1日起,國家公佈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依照該暫行辦法,我省將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重點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大制度銜接問題。全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中,符合條件者將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在兩種制度之間順暢轉移和銜接。這是筆者從今天上午召開的全省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1033.5萬人,其中在職參保人員739.5萬人、離退休人員294萬人。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3356.7萬人,其中參保繳費人員2495.2萬人、符合領取條件人員861.5萬人,參保率達到97.54%。

制度銜接主要涉及兩類參保群體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趙華說,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主要涉及兩類群體:進城務工的農民,在鄉務農時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務工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未就業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業後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兩種養老保險制度間交叉選擇參保。

對於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兩種制度中任何一種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根據唯一性的原則,對重複參保繳費予以清退,只保留一種待遇。

以是否在職保繳費滿15年為界限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職保、城居保制度都規定繳費年限滿15年為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而職保的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只要滿足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無論在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職保合併計算待遇。

趙華說,參加職保和新農保或城居保人員,達到職保法定退休年齡(含待遇領取年齡)後,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依據有關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按照職保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不足15年的.則可申請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繳費年限包括延長繳費的年限,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可以先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辦理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手續。

經辦機構3個“15天”辦結手續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制度銜接手續而在城鄉之間、兩地之間往返奔波,辦法規定了統一的經辦流程。參保人員只需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其他程式由社保經辦機構之間溝通協調辦理。經辦機構辦理主要有3個“15個工作日”時限:第一個15天是參保者到60歲辦理待遇領取,待遇領取地的社保機構受理並且稽核參保人員的申請,在15天內向其他地區社保機構發出聯絡函,要求把參保者資料轉過來;對於不符合轉移條件的,要在15天內做出說明。第二個15天,就是轉出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待遇領取地聯絡函之日起15天內要完成對相關資訊的核對,並且辦結轉出手續。第三個15天,就是待遇領取地在收到轉出地轉來的資訊和資金後,15天內要完成對所有資訊的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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