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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病假工資怎麼算

孕期病假工資怎麼算

準媽媽一開始會困擾,懷孕如何計算?懷孕三個月怎麼計算?以末次月經的第一天起計算預產期,其整個孕期共為280天。七天為一週,四周為一個月,所謂十月懷胎一共是四十週。懷孕病假工資計算按病假工資支付。

孕期請病假,按病假工資支付,病假期間一般按工資的`70%支付;產假期間單位不發工資的,由社保處支付生育津貼,標準為現支付的社保繳費基數/月;產假上班後,享有哺乳假,工作日有1個小時的哺乳假,持續一年。

懷孕時間推算時按整個妊娠期280天計算。具體的方法是:預產期月份=末次月經第一天的月份+9或-3,預產期天數=末次月經第一天的天數+7。這樣,所計算得出的時間就是預產期。例如,最後一次月經是在2月1日,則月份2十9=11月,日期1十7=8日,那麼預產期應該是11月8日。如果末次月經是在4月以後,則採取減3的方法計算。如末次月經來潮是4月2日,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2十7=9日,即次年1月9日為預產期。如果用農曆計算;則月份計算相同,只是日期加7天改為加15天。

預產期的計算公式如下:

1.孕期從末次月經首日算起。

2.預產期為懷孕的月份加9或減3,天數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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