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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為月工資總額

深圳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為月工資總額

【導語】:從2014年1月1日起,深圳市實施新的醫療保險辦法即《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新《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將基本醫療保險分為三個檔次,一檔、二檔、三檔。深圳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標準是什麼?深圳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是多少?

深圳醫療保險新政策

從2014年1月1日起,深圳市實施新的醫療保險辦法即《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新《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將基本醫療保險分為三個檔次,一檔、二檔、三檔分別對應原綜合醫療保險、原住院醫療保險、原勞務工醫療保險。該辦法對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參保及繳費做出了以下規定:

(一)在職職工:其醫療保險總繳費標準為本人月工資總額的8.2%,其中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本人月工資總額的8%(用人單位繳交6%,個人繳交2%),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本人月工資總額的0.2%由用人單位繳交;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二)深圳市戶籍非從業居民: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申請辦理個人參保手續並按月繳費,具體繳費比例(見表):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至四級殘疾的本市戶籍非從業居民,分別由民政部門、殘聯部門統一辦理參保手續併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在深圳市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繳費並享受待遇,按其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繳費基數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其中還在用人單位繳費的,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五)在深圳市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2014年1月-12月辦理退休手續的,其在本市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滿15年退休後可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不滿15年的',其本人繼續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至15年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待遇。

深圳醫保停止繳費且享受基本醫保待遇的條件

深圳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

深圳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深圳醫療保險種類 2014年最新分類彙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8週歲的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0週歲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至300%之間選擇8%0.2%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0週歲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至300%之間選擇11.5%0.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隨遷入戶本市且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按月領取退休金的人員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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