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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已實施,最快下月可報銷

新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已實施,最快下月可報銷

新的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已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江門市社保局等部門正在抓緊制定全市生育保險有關配套檔案、經辦流程和進行生育保險資訊系統開發,預計最快5月可開展相關報銷工作,7月可與相關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直接結算。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參加生育保險。其中,用人單位為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在單位所在地參加生育保險。中央駐粵單位、省屬單位及其職工,有非軍籍職工的軍隊、武警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非軍籍職工,在本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在地參加生育保險。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由單位繳費。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職工從用人單位依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且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的,可按規定享受發生的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今年1月至6月為醫療費用報銷過渡期。因生育保險資訊系統需重新開發,2015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小孩出生的,參保職工持相關資料按規定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統一按已辦理確認手續的支付比例和標準結算。7月1日後,社保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實施直接結算。屬個人支付部分,由個人支付。

此外,根據《規定》和我市出臺的《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意見》,我市生育保險新增了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直接發放給職工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並向職工出具生育津貼支付憑證。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由財政部門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生育津貼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計算生育津貼歸墊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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