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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昨天,31歲的王某坐在寧海法院被告席上,神情淡定。這是他3年來的第3場勞動糾紛,前兩次勞動仲裁他都贏了,這次因企業不服仲裁結果,反告了他。

“他3年告了3家企業,每次沒幹多久就走,然後索賠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他這不是專業找茬麼,我要讓他在寧海的模具廠上黑名單。”老闆張某激動地說。

3年起訴了3次

王某是寧海人,2012年5月進入寧海一家模具企業當鉗工,月薪近4000元,在這家工廠工作了1年4個月。

“他進廠後,和同事相處不來,多次發生衝突。”張某說,因此試用期滿後,他沒有及時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他繳納社會保險。

去年9月,王某以該企業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了勞動關係,隨後又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企業應支付王某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3萬餘元,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6000元,並補繳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

這時,張某才得知,王某之前就有過勞動糾紛,而王某應聘時隱瞞了他曾在本地另一家模具廠打工的經歷。張某向那家企業一打聽,得知“他就是一個專業找茬的”。

張某很不服,轉而將王某告上法院,要求撤銷仲裁裁決。

“我要讓他上黑名單”

開庭後,張某情緒激動,他拿出了王某的考勤記錄、應聘簡歷,以及王某曾工作過的模具廠出具的證明,力證王某的應聘和起訴是惡意的。

“有一個月他有20次遲到的記錄,工作非常拖沓,不聽規勸,還辱罵公司領導。這是他的應聘簡歷,故意隱瞞了在寧海打工的經歷。”

“這是他上一家模具廠老闆的證明。我們還了解到,他在江蘇崑山也有過糾紛。他對時間節點把握得很好,他是成心來找企業的茬,屬於惡意訴訟,法庭應該撤銷仲裁決定。”

張某說,他之所以起訴王某,是要讓他在模具行業內進入黑名單。“如果像他這樣,我們企業怎麼經營。”

“只是合理運用法律手段”

法官詢問王某,張某舉證是否屬實時,王某很專業地回答:“對證據本身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是對其關聯性及證明目的`有異議,張某所說的與案情無關。”

王某並沒有否認他曾經的索賠經歷。他理直氣壯地指出:“作為一個企業,本來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為什麼不執行?說到底,還是企業想貪小便宜,能不籤就不籤,能少籤就少籤。更何況,員工本來就是弱勢群體,法律規定就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利益,而且自從我提出索賠以後,這家企業很快就給其他一些沒有籤合同的員工補簽了。我只是合理運用法律手段維權而已。”

法院駁回企業訴請

法院審理後認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故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主審法官說,不論是專業找茬還是合理維權,說明企業在用工管理中確實存在不規範的地方。但從長遠來看,“專業找茬”、“釣魚式維權”,往往會導致勞動者被行業或企業列入用工黑名單,也不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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