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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流程

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流程

在繳費時代,保險工具因戶口遷徙搗杯因必要轉移保險相關的,經農保打點部分的贊成,並按劃定治理相干手續,保險相關是可以隨人轉移的,保險相關不會因戶口的遷徙而間斷。

保險相關的轉移有三種環境,一是遷出,二是遷入,三是本區縣內轉移。

一、遷出。保險工具因戶口搬家外區縣、要求轉移保險相關的,應持有關證明質推測鄉(鎮)社保所治理遷脫手續。有關原料應包羅轉移申請書、戶口轉移證明等。鄉(鎮)社保所磨練後,應在申請書上籤定意見,將申請者的繳費證、戶口轉移證明原料、申請書及繳費記錄卡上交到區縣級打點機構。區縣級打點機構在收到上述原料後,要確認其轉移資格,進而對"繳費記錄卡"舉辦核實,並向遷入區縣發要求轉入保險工具的翰札。待遷入區縣覆函贊成治理轉移手續後,要實時將轉移者的`保險金本息,按劃定的計較尺度舉辦核算,轉入遷入的區縣級農保打點機構。轉移者的個人根基環境掛號表及繳費記錄卡也要隨之轉到保險工具將遷入的繳費單元。

二、遷入。在收到遷出區縣要求轉移的翰札後,遷入區縣的打點機構要實時覆函。待對方的保險金轉移過來後,要會同財會部分對保險金舉辦考核,確認無誤後,要向遷入區縣的農保機構發出由財會部分和區縣級打點機構別離考核後的保險金收訖回執。對遷入者的繳費記錄卡和繳費證要考核,錢帳要同等。

三、區縣內轉移。 除了繳費單元改觀以外,其他保險相關不做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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