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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賬戶成立解讀

西安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賬戶成立解讀

西安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賬戶成立

西安養老保險怎樣成立職工個人賬戶?

答:我國根基養老保險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團結模式。養老保險包辦機構按照國度劃定,為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的職工成立個人賬戶。按照劃定,1995年12月31日早年介入事變的`企業在職職工,由養老保險包辦機構從1996年1月起,憑證職工本人繳費人為的11%為其成立根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1996年早年職工個人的繳費連同利錢均記人個人賬戶。1996年1月1日往後介入事變的職工,個人賬戶從介入養老保險並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之月起成立。從2006年1月1日開始,個人賬戶侷限調解為個人繳費基數的8%,由職工個人繳費及利錢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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