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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解答

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2014解答

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解答

一、老農保和新農保有什麼區別?

答:老農保的個人賬戶是以個人繳費為主,沒有財務津貼,養老金報酬完全由個人賬戶蘊蓄總額確定;新農保的個人賬戶除了個人繳費,財務還每年另津貼30-50元(即補入口)記入個人賬戶,養老金報酬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當局付出的基本養老金(即補出口)兩部門構成。

二、已經介入了老農保的怎麼辦?

答(1)對已經介入了老農保,且年滿60週歲的領取工具在原領取尺度基本上,增進55元基本養老金;未滿60週年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併入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按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尺度繼承繳費,待切合劃定前提時享受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報酬。

(2)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最低餬口保障、社會優撫等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跟尾要領,待國度和省出臺相干劃定後,按其劃定執行。

(3)對介入了老農保,但又不切合新農保或城鎮住民養老保險參保前提且尚未領取老農調養老金的職員,應治理老農保退保手續,將老農保個人賬戶儲備額一次性付出給本人,並終止老農保保險相關。

(4)對領取老農調養老金不敷十年的身亡職員,如其擔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在本意見實驗時,尚未領完十年擔保期報酬餘額的,一次性補齊其擔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十年擔保期報酬餘額,並終止老農保報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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