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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法制安全教案

五年級法制安全教案

我是共和國的公民

一、教學目標:本課時力求從貼近學生生活的角度,透過人物在不同環境的角色轉變,讓學生接受“公民”這一特殊的身份,結合課文案例明確“公民”的基本權利,在此基礎上,引導學生留心身邊的例項,學會運用。

二、課前準備

1.教師本人生活照一張;

2.查一查,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並製作資料卡。

二、教學過程

(一)角色轉換,理解“公民”概念

1.同學們,今天這堂課,我們從一張照片開始。

出示:教師本人生活照

師:你們認識他嗎?在課堂上他是老師,你們是------?你知道,在家中,他還擔任什麼角色?

學生交流:爸爸 兒子 弟弟

師:以後,還會成為什麼角色呢?

學生交流:爺爺 曾祖父

2.師:從出生到學生到成年人到老年人,我有一個身份永遠不會變。這個身份,無論是男女,還是老少,大家都共同擁有,知道是什麼嗎?------公民

請選擇:

A.滿18週歲後 B.出生的那一刻 學生選擇

出示: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聲啼哭,就是我們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宣言”。

3.板書課題:我是共和國的公民 自豪的齊讀。

(二)案例分析,瞭解公民基本權利

我們都是幸運的,一出生就獲得了爸爸媽媽的愛!而一個剛出生的小公民,卻沒有那麼幸運。讓我們來看看一個真實的故事。

1.出示:

1997年5月,江西省興國縣鳳凰村一戶人家生下一個女孩,取名謝志英。小志英出生前兩個月,父親謝秋生搭乘摩托車外出時,與一輛汽車相撞,跌入十幾米外一座正在施工的水井中,溺水身亡。母親肖啟鳳悲痛萬分,小志英的出生又使日子更加窮困。為了將來的生活,肖啟鳳把架車員王國元、水井所有方蕉坑林場以及水井施工者塔下村村民小組告上法庭,要求他們作出賠償。女兒謝志英作為原告之一,成為全國迄今為止年齡最小的原告。

江西省興國縣人民法院認為:謝志英既然已經出生了,她就應該具有作為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權利,這種權利始於公民的出生,終於公民的死亡,因此,承認了小志英的訴訟權利。

1997年6月19興國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小志英獲得8640無撫養費。

師:小志英是不幸的,可村民們卻說,她是個不幸卻又幸運的孩子。

學生交流:法律武器使她有了生活費。

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享有了該有的權利。

2.出示:這是一個剛剛誕生的嬰兒,從她誕生的那一刻起,她就獲得了很多權利,而這些權利將伴隨他的一生。

師:今後的她,會慢慢長大。她會和你們一樣享受到一些什麼權利呢?

學生交流:

受教育、受監護、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物質幫助的'權利

3.出示課文的資訊。從這些資訊中,你感受到些什麼?課前大家還查到哪些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投影出示部分學生的資料卡,展示一下)

學生交流:

人一出生便依法享有公民權

這些權利將伴隨人的一生。無論男女老少,權利面前人人平等。

師:是啊,當你走在城市的街頭,你可以驕傲地告訴自己:我是公民,我和大家一樣,能享受正當的權利。

讓我們再次莊嚴宣告:我是共和國的公民!

讓我們莊嚴地向父母、老師宣告:我是共和國的公民!

小結:我們是幸運的,出生在一個和平的時代,法律賦予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的基本權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些權利卻被剝奪了!

(三)案例思考,學會維權

1.出示課本案例

《還我上學的權利》

(1)小組開展研討,拿出方案。

(2)相互交流:

請老師幫助,找父母談談

諮詢法律服務所,向法院提起訴訟

師:你們說的都是好辦法,如果能說服父母,那我們就不必動用法律武器。透過這件事,你有什麼感觸嗎?

2.小品再現

(1)出示案例材料

《王爺爺的苦惱》

王爺爺:我的命真苦啊!辛辛苦苦把三個兒子撫養大,現在我已經80多歲了,身體又不好,三個兒子誰都不管我販販販

你能否扮演一位法律小顧問,說一說王爺爺的公民權是否受到了侵犯?你準備怎樣幫助王爺爺呢?

同桌相互交流,準備表演

(2)學生交流

學生評價,教師引導評價

3.在日常的生活中,你的身邊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嗎?有沒有也是透過正確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學生舉手任意交流

教師相機指導學生髮言,同時注重引導

總結:同學們,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讓我們瞭解自己擁有的權利,透過正確的途徑保護我們的生活,讓我們在和諧中,幸福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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