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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駕照年審新規定

武漢駕照年審新規定

2014武漢駕駛證年審新規定和武漢市駕駛證年審地點相關資訊,據瞭解,早在2007年,武漢市新制定的《駕駛證管理、機動車定期檢驗工作暫行規定》就開始施行。按該《規定》,持C、D、E、F、G、H、K、L、M、Q型別駕駛證的駕駛員,不再參加年審,只需按駕駛證正本上註明的有效期截止月份,到交管部門辦理換證手續。

一般情況下,駕照的有效期為六年。只要駕照仍在正本上註明的有效期內,不論副證上的審驗簽註時間是否過期,駕照均可有效使用;對於持有A、B、N、P駕駛證和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每年仍需在記分週期結束後的15日內,進行一次駕駛證年審體檢,並向轄區交通大隊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但駕駛員1個記分週期(12個月)內被扣完12分者,仍需參加學習重新領證,記分一律從今年5月1日起重新開始計算。武漢市駕駛證年審地點一般為武漢市內各個車管所,透過車管所駕駛人可以進行武漢駕駛證年審和武漢市駕駛證年審查詢,還可以進行2014武漢駕駛證年審新規定,駕駛證年審流程,年審代辦,駕照年審體檢,武漢市駕駛證年審時間等等相關問題的諮詢。與此同時,車輛檢驗也由過去按號牌尾數對應月份檢驗,改為按車輛登記月份檢驗。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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