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保門診報銷
農村醫保門診報銷
(一)待遇享受時間
1.戶籍在本市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後從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2.在渝高校大學生參保後從繳費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3.新生兒從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獨立參保並繳費的,從其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未參保的,隨參保的母親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其首次發生醫療費用報銷時,由其監護人向經辦機構申請選擇獨立參保或隨母參保,對選擇獨立參保的應完清有關費用後,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4.以上人員超過規定時間參保全額繳費的,從其完清費用之日起滿90日後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二)普通門診費用管理
1.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實行定額報銷使用和管理,定額標準每年按照我市一檔個人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確定。
2.定額報銷資金為居民醫保基金的組成部分,不屬於個人所有,實行單獨核算,管理到人。
3.定額報銷資金主要用於支付本人、親屬或指定人門診就醫購藥或住院自付費用,當年未使用(或餘額)可跨年度結轉使用。對未連續參保繳費的居民,從未連續繳費的當年起,將其定額報銷未使用的資金調整為統籌基金,不再結轉使用;重新參保後,再按以上規定辦理。
4.普通門診在定額報銷額度內使用不設封頂線和報銷比例。
(三)住院支付標準
1.起付線
參保人員住院需自付起付線的金額,標準為:一級醫療機構100元/次,二級300元/次,三級800元/次。
2.封頂線
參保人員住院報銷設立封頂線金額,標準為:一檔7萬元/人、年,二檔11萬元/人、年。
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費和住院費合併計算封頂線。
3.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報銷:一檔:一級醫療機構80%,二級60%,三級40%。二檔:在一檔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未成年人在同檔參保成年人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四)特殊疾病管理
特殊疾病包括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五)一般診療費管理
符合渝價〔2011〕277號檔案規定的一般診療費中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按總額付費結算辦法執行。
(六)大學生醫保待遇
在渝高校大學生髮生的住院、門診等醫療費用報銷,統一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印發的《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人社發〔2009〕185號)規定執行。
(七)新生兒醫保待遇
新生兒獨立參保繳費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對不選擇獨立參保,可隨其參保母親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出生當年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與其母親合併計算,直至最高封頂線。
(八)孕產婦待遇支付標準
對孕產婦發生的費用,給予每人100元產前檢查、400元住院分娩定額補助。
【農村醫保門診報銷】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