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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計算公式

年終獎計算公式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年終獎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我們舉例就年終獎的正確計算方法和虛構的新規定上面的錯誤計算方法作一個對比。

正確計算方法:(一)如果,發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3500,那麼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後按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稅率24000÷12=2000元 那麼對應稅率表應該是10%的稅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按照公式 應納稅額: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發放獎金當月工資低於3500,那麼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35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麼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裡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個稅應繳納:19000元×10%-105=1795元

錯誤的計算方法:我們用錯誤的方法來為大家舉例子:

陳女士今年12月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王女士年終獎為19000元。

陳女士:18000÷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應納稅額=[(18000÷12)×3%-0]×12=540元,稅後所得17460元。

王女士:19000÷12≈1583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應納稅額=[(19000÷12)×10%-105]×12=640元,稅後所得18360元。

繳納個稅

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應單獨按照一個月的工資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具體有三種計稅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高於(或等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年終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二:取得年終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低於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工資與年終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方法三:年終獎金與雙薪同一個月內發放時,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併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後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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