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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年底雙薪屬日常薪酬 跳槽者可討要

年終獎年底雙薪屬日常薪酬 跳槽者可討要

年終歲尾之際,又是不少行業跳槽高峰期。記者日前調查發現,不少跳槽人士瞻前顧後,一方面擔心因為跳槽損失了即將到手的年終獎,一方面又怕遲遲不報到惹惱了新東家。採訪中,大連利金律師事務所律師安佳表示,年終獎和年底雙薪等報酬給付方式屬於日常薪酬的一部分,跳槽者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單位討要。

讀者馬先生就職於某金融外企,近日準備跳槽到同行業的另外一家大公司。對方不僅給出更高的年薪,而且要求他明年元旦假期後就上班報到。對此,馬先生卻並沒有那麼高興,10萬元的年終獎讓馬先生舉棋不定。“和原單位解除合同倒沒有什麼別的經濟糾紛,但是單位說春節前發年終獎,我元旦離職就不能給我發了。”

讀者孫女士是某民營培訓機構主管,近日一國內著名連鎖培訓學校向她丟擲橄欖枝,面對即將到來的.高薪和更高一級職務,孫女士卻一拖再拖,想蹭到春節後履新。原來,她現在就職的單位每年年底開雙薪,而且每年1月中旬根據上年業績給予分紅等獎勵。“要是春節前跳槽,半個月能損失四五萬元呢。”

安佳表示,只要員工在辭職時遵守事先簽訂的勞動合約,企業就應該按照相應的標準支付上述特殊薪酬。“如果企業以各種藉口剋扣或拒絕支付,勞動者可先向勞動部門申請調解、仲裁,直至向法院提起訴訟。”(記者江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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