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職工薪酬月末要結轉嗎,工資這塊具體該怎麼做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應付職工薪酬月末要結轉嗎,工資這塊具體該怎麼做的呢,我們來看看下文。
不需要結轉,實際發放時時再衝銷
借 應付職工薪酬
貸 庫存現金等
因為工資是計入成本費用中的,例如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等
成本、費用在期末時需要結轉的
借 管理費用等
貸 應付職工薪酬
期末結轉:
借 本年利潤
貸 管理費用等
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
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會計準則.
(一)企業年金基金,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0 號企業年
金基金》。
(二)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1 號
股份支付》。
計量.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物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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