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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金管理制度的

有關工資薪金管理制度的範本

薪酬制度

1.0 目的: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機會,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

2.0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0 內容

3.1 新僱傭的員工、公司透過考查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和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薪級。試用期結束後,公司將根據其本人的實際表現,決定是否調整其薪級。並且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高、低)員工的薪級。

3.10 根據公司政策,工資每年7月調整一次。

3.11 因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變更或公司人員結構有較大變化以及其它原因時,公司可對工資做臨時調整。

3.2 工資構成:

本規定提及的薪資是指基本工資、補貼、月獎金、半年獎、加班費、其它收入等。

月獎金: 本月對員工的出勤情況、員工的突出表現及員工對公司的貢獻而定

的表彰方式

半年獎:半年獎是對員工半年時間工作業績的表彰方式。

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工作時間比例×工作表現比例

工作時間比例:以六個月為標準,至獎金髮放日滿六個月工作時間比例為1。

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後,50元補助

休息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200%*加班時間(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300%*加班時間(天)

3.3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 《員工考勤規定》。

3.4 新僱員工第一月工資或離職員工最後一月工資將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以下算式計算:(實際出勤天數/月規定出勤天數)*月工資總額

3.5 支付方式:

員工工資以現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存入員工的銀行帳戶。新僱員工的銀行卡將於第一次發薪日發給員工

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計算期為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計入的加班,將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

工資正常支付日為次月3日、10日

3.51 中途離職:

若員工因各種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和醫療補助費等)將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一起核發。

3.6 根據國家以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1. 個人所得稅

2. 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大病、住房公積金)中個人負擔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為員工自願參加的社會保險,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宣告放棄此項保險

3. 個人負擔的工會會費

4. 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

5. 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6. 其他個人應負擔部分

4.0 薪酬保密

1.公司實行薪金保密制度。

2. 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員知道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洩露薪酬秘密,嚴重者將受到開除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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