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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畢業生改派的問題

青島畢業生改派的問題

我是08年大專畢業生,城陽戶口。我現在如果在市南區就業,要籤合同,我問別人,別人說要拿報到證改派到單位。我到現在也不懂。我想知道詳細的,怎麼改派,一步一步的。帶什麼。。十分感謝。

相關介紹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通俗地說,就是指將派到原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等人事關係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人事主管部門。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手續。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造成很大的'麻煩。

基本流程

應屆畢業生 “報到證”改派分四種情況:

一、 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在畢業後一年內跨地市調整用人單位,由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

二、 在本地市內調整用人單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門審批並辦理改派手續:

三、 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逾期(畢業後一年內)不再辦理有關調整改派手續,需調整就業單位,按社會從業人員有關規定辦理:

四、 對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畢業時派回生源地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二年),憑簽約的協議書與原就業報到證到省主管畢業生調配部門辦理改派手續。允許改派一次。一年以後,改變工作單位的就是辦理調動而非改派。

基本介紹

“改派”是指在一年內改變工作單位、重新辦理派遣的簡稱。對原工作單位不滿意或被用人單位辭退改變工作單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才需要辦理“改派”。但一般不要輕易因個人原因頻繁辦理改派。省教育廳規定,原則上一年內只允許改派一次。一年以後,改變工作單位的就是辦理調動而非改派。

報到改派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後,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通俗地說,就是指將派到原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等人事關係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人事主管部門。一般來說,無特殊原因,畢業生不得隨意辦理改派。但畢業生如果已改變就業意向、更換單位,就需及時辦理改派手續,否則會影響其人事關係的落實和解決。

什麼情況下可申請改派 畢業生就業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派遣計劃的形成是由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之後報經主管部門批准的。

畢業生的派遣需按計劃進行,計劃一經下達,畢業生不得隨意變動。

但遇下列情況時可以申請改派:

1)錯派。沒有這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已經撤消或用人單位隸屬關係發生了變化。

2)調配不當。院校在按單位委託代選畢業生調配過程中,所選擇的畢業生所學專業與用人單位要求不一致。

3)畢業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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