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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業企業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及講解

在工業企業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及講解

常用會計科目表

附註: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或合併:

1.統一核算的專業公司或有獨立核算的附屬企業的企業,可以增設“撥付所屬資金”科目;附屬企業可以相應增設“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以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3.企業內部各車間、部門週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增設“備用金”科目。

4.有外購商品的企業,可以增設“外購商品”科目。

5.國家撥給特種儲備資金的企業,可以增設“特種儲備物資”科目和“特種儲備基金”科目。

經常收取包裝物押金或其他保證金的企業,可以增設“存入保證金”科目。

7.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材料採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增設“在途材料”科目。

8.單獨核算廢品損失、停工損失的企業,可以增設“廢品損失”、“停工損失”科目。

9.根據需要,企業可以不設定“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而在“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內分別設定“成本差異”明細科目。

10.低值易耗品、包裝物較少的企業,可以將其併入“原材料”科目。

11.預收、預付賬款不多的企業,可以不設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科目,將預收、預付賬款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科目核算。

12.管理上不要求計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企業,可以不設“自制半成品”科目。

13.原材料在產品成本中所佔比重很大的企業,可以將“原材料”科目分為“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輔助材料”、“修理用備件”、“燃料”等科目。

14.企業根據管理要求,可以將“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合併為“生產費用”科目或將“生產成本”科目分為“基本生產”、 “輔助生產”兩個科目。5 I. E! t4 @, c: @

15.採用計劃成本進行產成品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增設“產品成本差異”科目。

16.企業如發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可以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17.對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經常性業務,企業可以參照相應行業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收入、成本、費用、稅金等科目,單獨核算。

18.還有未包括在會計科目表範圍內的其他資產、其他負債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工業企業常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101號科目 現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內部週轉使用的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或單獨設定“備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設定“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分別人民幣、各種外幣設定“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銀行存款) W. |+ z9 V0 W" K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企業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心算。

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定“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餘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四、有外幣存款的企業,應在本科目下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定“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賬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賬。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採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摺合率,也可按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摺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外幣賬戶餘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賬戶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入財務費用。

外幣現金以及以外幣結算的各項債權、債務,均應比照銀行存款的方法記賬。

五、有在外匯調劑市場買入外幣的企業,買入外幣增加的外幣存款仍應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賬,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增設“外匯價差”科目核算。買入外幣時,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借記本科目(××外幣戶)(同時登記外幣金額和摺合率),按照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借記“外匯價差”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本科目(人民幣戶)。用買入的外幣購買物資、支付費用,按外匯牌價摺合的人民幣,借記有關物資、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應分攤的外匯價差,借記有關物資、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用買入的外幣償還債務,按外匯牌價摺合的人民幣,借記有關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償還債務應分攤的外匯價差,借記“在建工程”、 “財務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

在外匯調劑市場賣出的外幣,減少的外幣存款仍應校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賬,實際取得的人民幣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的人民幣的差額,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賣出的外幣如為自調劑市場買入的,應沖銷“外匯價差”科目,如有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的外幣如為其他來源取得的,應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企業如在外匯調劑市場購入外匯額度,所支付 的人民幣,也在“外匯價差”科目核算,並將買入的外匯額度同時在備查簿中登記。以購入外匯額度和配套人民幣資金買入外幣時,按該外匯額度賬面成本,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金額,借記本科目(××外幣戶),貸記本科目(人民幣戶)。購入外匯額度再出讓時,按實際收到的人民幣金額,

借記本科目(人民幣戶),按出讓外匯額度的賬面成本,貸記:“外匯價差”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企業因發生銷售業務而取得的外匯額度,應在備查簿中登記。賣出外匯額度取得的收入,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109號科目 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有境外往來結算業務的企業,發生的信用證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採購時,匯往採購地銀行開立採購專戶的款項。企業將款項委託當地銀行匯往採購地開立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採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時,借記“材料採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餘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銀行匯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在填送“銀行匯票委託書”並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託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使用銀行匯票後,應根據發票賬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等有關憑證,借記“材料採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餘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銀行本票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後,應根據發票賬單等有關憑證,借記“材料採購”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填制進賬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併送交銀行,然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企業同所屬單位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匯、解款項,在月終時如有未到達的匯入款項,應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應設定“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途資金”等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和在途資金的匯出單位等設定明細賬。採用信用證付款方式向國外付款的企業,委託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可在本科目中增設“信用證存款”明細科目核算。

第111號科目 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包括各種股票、債券等;

二、企業購人的各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購入股票,如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處理。企業應按照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股利,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放的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其他應收款”科目。

企業出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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