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其他>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1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12】63號檔案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域性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型別

  全域性主要事件型別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訊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絡,瞭解災情資訊,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 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 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 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援。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控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開啟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菸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儲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定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尋,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 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裝置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資訊釋出;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 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群眾組成。

  6.2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檢修、維護,保證裝置隨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裝置及零配件;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 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 長:

  副隊長:

  隊 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 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域性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 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 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翫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 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 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 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妥善處置我縣境內因勞動和社會保障(以下簡稱勞動保障)問題引發的突發緊急情況,降低勞動保障突發事件對社會穩定、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確保社會穩定,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凡是因勞動保障問題所引發的五人以上的罷工、遊行、靜坐、請願、集體上訪事件,稱為勞動保障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勞動保障問題主要是指勞動合同糾紛、拖欠員工(民工)工資及拖欠發放社會保障待遇等。

  第三條根據突發緊急情況、參加人員多少、影響大小程度,可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突發事件。

  一般性突發事件:5人以上10人以下到縣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的行為。

  重大突發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到縣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靜坐、請願等行為。

  特大突發事件:30人以上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集體上訪、靜坐、請願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以上,但行為激烈,影響巨大,有罷工、遊行、衝擊辦公場所,或有引發阻斷交通、阻礙執法、危害公共安全,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

  第四條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處理,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貫徹統一指揮、組織有序、分工明確、條塊協調、保障有力、資訊及時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縣政府成立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委政法委、總工會、法院、監察局、信訪局、工商局、發展計劃局、經濟貿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局、農業(水利)局、林業局、衛生局、審計局、法制辦、安全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組成,各成員按各自職責做好處置工作。

  第六條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和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

  一般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事件主管部門調查,責成有關責任單位處理。

  重大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協調有關部門處置。

  特大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組長協調有關部門處置。

  政法、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等事件。

  第三章處理程式

  第七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最先接警的部門第一時間向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迅速派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查實事件性質、發生時間、發生原因等基本情況,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並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啟動預案。

  第八條處置人員趕往現場,協調有關部門及時採取事件分理、解釋、安撫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現場解答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解答問題,勸散人員。現場解答未能解決的問題,選擇處理途徑和手段。

  對於現場勸散無效的,或明顯違法、故意製造事件破壞社會穩定,經教育引導又不聽的,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第九條對於能勸散回去的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和責任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條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查處。

  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單位工程款,從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墊付。承包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款導致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承包方先行墊付。對於責任單位攜款藏匿,導致當事人權益一時無法保障的,由政府勞動保障應急週轉資金墊付。

  對其他一時難以處理的問題,必須在30日之內處理完畢。並將結果答覆當事人。

  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範圍能解決的問題,轉交有關部門處理。屬於司法救濟物件需要救濟的,幫助聯絡給予司法救濟。

  第十一條對於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領導,由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一)對處置中拒不配合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和法院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處理。

  (二)對現場處置已經完畢的重大、特大突發事件的後期調查處理也按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對於越級突發事件按信訪有關規定勸返。

  第四章保障機制

  第十三條發展計劃部門要嚴格審批管理,嚴格執行專案資本金制度,專案資本金低於國家規定比例的,不批准其立項,建設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規劃建設和交通部門繼續整頓和規範建設建築市場秩序,嚴肅查處規避招標、假招投標、綜合整治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

  第十五條積極推行以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施工企業合同履約擔保為核心的工程風險管理制度,提取預防拖欠工程款及工資的保證金。

  第十六條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保障法律宣傳,提高勞動者法律意識,增強民工維權意識,建立用工單位自覺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制度,對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按《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對於嚴重違反規定的企業,記入檔案並向社會曝光。

  第十七條引導企業抵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幫助和組織企業清償債權債務。政府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協調,引導企業依法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縣財政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建立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週轉資金。對於確實屬於應支付未付的拖欠款,企業一時無力支付的,經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核實同意,用於先行墊付部分拖欠,以平息突發事件,下一步再向企業追償。

  處置應急和日常的專項經費列入財政專項預算。

  第五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對在突發事件中依法執行公務且事蹟突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第二十條在突發事件中,構成違紀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處置預案是政府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整體計劃和程式規範。各部門、單位要根據處置基本預案,結合實際,制訂、細化完善有關應急處置分案,制定各種行動方案、相關保障方案,以提高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能力和應急反應效率。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3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並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型別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新增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屬於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併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新增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於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於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洩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菸;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範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儲存罐(柴油、液鹼、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鬥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並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佈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後事宜。

  3.2.2各戰鬥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型別、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裝置、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型別、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絡“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裝置、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絡“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後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並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裝置加入溶劑後,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裝置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裝置,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於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溫度,防止因超溫而引起衝料,及時清理加熱裝置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洩漏。

  e各種動力裝置不得超載執行,經常檢查電氣裝置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開啟電氣裝置。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衝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裝置、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洩。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裝置、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開啟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裝置、孔蓋和連線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後,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採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後的毛油出口溫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溫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迴圈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蒐集後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溫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黴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於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後,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餘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脫系統停止執行後,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裝置、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並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洩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裝置、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衝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裝置、機械裝置產生高溫或火花;裝置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區域性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餘物料徹底清除乾淨,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裝置、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淨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裝置的允許壓力,對裝置的凹角部位要反覆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窪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覆驅除溶劑。蒸烘後,應完全通風,然後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線管道。在檢修完畢後,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脫,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並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並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裝置。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洩露時,迅速查詢源頭並堵住,對洩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

  4、溶劑少量洩露後,迅速查詢源頭並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詢洩露點並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衛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洩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閒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線,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並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詢洩露點並堵住,並迅速疏散閒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採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執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於爆炸臨界點;

  2、控制著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鬆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並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洩露情況,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並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採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於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製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裝置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執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執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鹼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採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執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並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執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檔案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錶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並記錄在案。

  6、鍋爐在執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裝置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後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後,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並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入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後,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執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後的處理等,並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乾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戶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髮油蓬重點部位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絡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影響範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佈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型別,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著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著火環境有利於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著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著火部位不利於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幹部報告,並拉響警報。值班幹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並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資訊,並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徵

  (1)油罐區、倉庫、髮油蓬一般火災特徵: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溫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著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裝置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裝置用油及電極、電纜著火,火焰溫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裝置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裝置用油刺漏後,四處流淌,著火後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築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採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採用ABC乾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檢視庫房牆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准,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後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汙物,清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絡,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佈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釋出資訊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訊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透過微機與相關資訊庫建立聯絡,隨時獲取資訊,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於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於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裝置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後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範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裝置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執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裝置,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透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範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範於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後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範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複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於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於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佈局圖、建築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於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裝置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於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4

  為保障20xx年興大中學業考試資訊科技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資訊科技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路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絡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並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後,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路管理員先參照資訊科技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佈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路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並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資訊報告考點主考,並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訊號發出後,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將事故資訊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衛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向考點主考彙報。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5

  為了認真紮實做好20xx年中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中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xx年中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中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洩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儲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洩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絡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絡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衛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絡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衛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衛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衛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中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並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援。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餘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洩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溼、裝置設施的執行檢查,確保裝置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裝置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洩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資訊,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資訊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翫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7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3)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裝置、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5)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定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呼叫其他急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6)組織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7)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8)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9)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10)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准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准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採取託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准入資格要求,透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裝置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託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准入標準,簽訂規範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准入要求,並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製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瞭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並將有關資訊彙總反饋。

  三、規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幹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並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並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資訊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資訊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援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託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並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定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裝置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併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9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於校內,花解於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路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資訊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絡,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絡。

  (4)後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後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訊、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援,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儘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瞭解情況,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捲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並採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幹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

  五、裝置配置1、照明用具;2、照相機;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10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群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資訊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資訊。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定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資訊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資訊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衛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絡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資訊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溼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群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衛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衛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資訊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影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說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影,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資訊工作組馬上收集資訊、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洩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汙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汙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汙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汙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汙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裝置、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資料;

  (二)對汙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汙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汙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資料,對汙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汙染源種類、性質、汙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汙染。

  (六)認定汙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汙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汙染資訊,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裝置。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訊裝置、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12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蔣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負責教學區物業)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負責家屬區物業)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況正榮 13193082760(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孫中平 13983856809(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李昌勇 13627699105(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李榮慶 62652778 13983031102(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員及聯絡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

  孫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員及聯絡方式:

  第一梯隊: 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傑、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洩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絡電話62652882;安管處24小時聯絡電話62651111.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李雲霄62652777.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13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1.2.1 本預案適用於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裝置原因引起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裝置損失。

  1.2.2 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裝置事故造成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 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相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 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資訊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並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裝置原因引起的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裝置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釋出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造成機械裝置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釋出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的進展情況。

  3 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裝置事故:

  3.1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裝置修復後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裝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裝置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裝置事故或特大機構裝置事故。

  3.4 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 應急響應

  4.1 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 事故發生後,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 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裝置損失及電力裝置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援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裝置損失及電力裝置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援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後,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並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 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裝置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後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 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佈情況及狀況,並能夠隨時呼叫。如作業車輛、起吊裝置、越野車輛等機具。

  5.3 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透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 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後,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 附 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裝置事故發生後,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7.2 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 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相關文章: